我外婆再婚(结婚前男方有四子女,三个子女均已成家,最小的孩子12岁。)现四个子女均已成家,夫妻一起生活二十年后,男配偶病逝。男方子女与我外婆协议(2009年书面协议,但未公证)脱离关系,不再赡养老人。这些年四个子女也从未与我外婆来往(从未尽赡养责任)。外婆一直由我妈妈照顾,没有其它子女。 现在,外婆所居
子女在父母赡养问题上规定为一位子女负责承担,包括日常生活起居及生老死葬,将现居住住房留给赡养的子女名下。父母每月有退休工资不需其他子女付生活费,其他子女也因工作忙有时间就来看看,没时间就不来探望。请问对于老人所留下的其他遗产(如工资收入等),其他子女有继承的权利吗?
我是三儿媳,婆婆一直由我来照顾,她所有的生活费用医药费等都由我来出,大、二儿媳一直没有管过,过年都不给婆婆拜年,前两天87岁的婆婆去世了,二儿媳碍于长辈的压力不得不出了7000元的丧葬费,现在居委会给付婆婆18个月的工资,二儿媳要求分配,请问:未尽赡养义务的二儿媳能分多少?我就该分多少比例
您好,我父亲在我还没出生那会就一直离家在外跟别的女人一起生活,我妈独立抚养四个小孩和照顾瘫痪在床的奶奶,奶奶在我高中三年级的时候去世了,期间父亲一直跟那个女生活在一起,并且有了一个孩子,但是他跟我妈妈并没有办理离婚,我们跟他之间并没有什么来往,只有他没钱的时候有时会过来吵闹,家里最早的时候只有一个旧
您好,我父亲在我还没出生那会就一直离家在外跟别的女人一起生活,我妈独立抚养四个小孩和照顾瘫痪在床的奶奶,奶奶在我高中三年级的时候去世了,期间父亲一直跟那个女生活在一起,并且有了一个孩子,但是他跟我妈妈并没有办理离婚,我们跟他之间并没有什么来往,只有他没钱的时候有时会过来吵闹,家里最早的时候只有一个旧
请问,老人有儿子和女儿,赡养老人的同时,女人是否有权得到老人的财产
请问,老人有儿子和女儿,赡养老人的同时,女人是否有权得到老人的财产。
老人与我母亲再婚登记了,我继父有4个儿女都不赡养老人,生病住院从来不去探望,也没有拿一分钱去医治,5年住了11次院都是有我和我母亲照料,现在病情严重天天需要有人伺候,医生说已经没有什么治疗的价值了,我继父没有任何遗产,只有死后能有些丧葬费,如果死后丧葬费他的4个儿女还有权利来挣要吗?还是有我母亲一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