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店新招一名员工,从3月8号~21号在本店试用,后因店铺装修全体休假,这名员工在家发生意外(出车祸)不幸死亡,现死者家属需要本公司开据死者生前工作时间证明,说是要对肇事者理赔,请问一下,这样的证明我们该开吗?
我和我同学在今年的九月份三号在一家私人小饭店做服务员,我和我同学眼看快过年了,想辞工。老板说我们当初进来的时候答应过她做到明年二三月份,可是我们当时并没有听她提过更没有答应过。而且当时我们进来之时她说每个月一号发工资,第一个月是实现了。之后都是以生意淡为由,一个月下来平均讲不可能没有钱按时发工资。而
如果再次结婚的话,是否属于重婚?如我们的婚姻是事实婚姻的话,那又应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
我于2009年结婚,在结婚三个月后妻子就离开了,从此就没有了任何消息。我们是从网上认识的,她跟我不是同一个省,离得太远,还未曾到过她家,她曾告诉过地址,在她离开后设法找过,都没有找到。到现在,她已经离开一年多了,她走的时候已经怀有身孕。我想咨询一下,像我的这种情况,如果再次结婚的话,是否属于重婚?如我们
我家有一块土地,是写我父亲的名字的,如果他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就把土地卖,这样做是否可行的呢?
我家有一块土地,是写我父亲的名字的,如果他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就把土地卖,这样做是否可行的呢?
我们在2001年购买了一处房产,当时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没有公正、只有双方签字。对方为福利分房,由于单位与开发商之间的原因,房产证至今没有发给下发(但是,已经办好,暂时放在当地房产交易处),期间,多次询问,都说还没有下发,(经多方打听,确实没有发),由于时间太长,我们心里不踏实,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要求
公示 武家庄村; 你村支××,崔××两家因退耕地与闫××家发生纠纷,我局调查了解后,根据《退耕还林条例》将支××编号为。。。。。的林权证和崔××编号为。。。。的林权证作废。现像你村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支××,崔××两家和广大村民可在公示期内向下花园林业主管部门反映。 公示期 2010年10月14日-----
只有土地证,能证明这块地就是我的吗?如果别人占用应该给我们补偿吗?
我的是划拨土地,只有国土使用证(还有规划建设局给的用地红线图和地形图),其他老的手续如果没有(被政府收了),法律上能证明这块地市我的吗? 如果国家修公路或者修铁路占用这块地,我能得到赔偿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