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广东省湛江市某一城中村的村民。目前我村与政府共同开发改造,将村民自建的房屋拆迁,然后筹建四栋二十九层的农民公寓让村民居住。村中的饿土地已卖给不同的开发商。现在的拆迁方案是:1、村民在两年内自行外出租房,每人每年将获得一万的租房金。2、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将按照500每平方进行赔偿,其丈量方式是量
父母有两子一女,父亲是城市户口,在国有企业工作,母亲是农民,大女儿在国有企业工作城市户口,大儿子是农民,小儿子在国有企业工作城市户口,八八年房屋重建为一幢两层楼(四上四下)后,户口分立为两户,分别为母亲和大儿子。其中大儿子拥有三上三下,母亲拥有一上一下。现房屋拆迁,共补偿五套,其中三套是属大儿子的,
我家房子面临拆迁。只有一张住房凭证,户主是我已过世多年的爷爷。户口上面是我爷爷(已注销),我奶奶,我,我妈妈。这个房子现在是我,我妈妈,我爸爸居住。奶奶另有房。奶奶育有4子女,分别是大姑,我爸爸,小叔,小姑。现在的问题是我大姑小叔小姑联合起来,要我们家签订放弃奶奶的遗产权,他们才在拆迁文件上面签字。
我家现在住的房子(简称北边)是平房土地使用证面积为94平方,房屋产权证面积为48平方,户主是我爷爷!我家一直住这边。 另外还有一处房子(简称南边)也是平房,土地使用证为76平方,房屋产权证为35平方,户主也是我爷爷。我四叔一直和我爷爷奶奶住在那边。 我爷爷共有6个子女,从上到下我叫:大姑 二姑 大爷 我爸 三叔
我家现在住的房子(简称北边)是平房土地使用证面积为94平方,房屋产权证面积为48平方,户主是我爷爷!我家一直住这边。 另外还有一处房子(简称南边)也是平房,土地使用证为76平方,房屋产权证为35平方,户主也是我爷爷。我四叔一直和我爷爷奶奶住在那边。 我爷爷共有6个子女,从上到下我叫:大姑 二姑 大爷 我爸 三叔
母亲成都市区一环内现有房屋正要拆迁,现有5个子女,两女三男,我想问赔偿后应该是怎么分配。是不是所有子女都可参与财产的划分。
房基地名字写的是奶奶的,奶奶去世后,爷爷将房子赠与2个儿子,并且明示只给两个儿子,两个儿媳没有份。(爷爷还有2个女儿)。两个儿子户口在该村但是都不在该房基地上。孙女户口在该处。房屋拆迁时请问如何分配?孙女有份吗?分给儿子的,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如何能够不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屋,婚后拆迁,原地回迁时加钱换了大房子,请问离婚时如何分配房产?
婚前购买房屋一套60平方米,后来房子拆迁了,作为回迁户回迁时,加钱换购了100平方米的房子,其中60平方米是回迁补偿,40平方米是加钱换购,40平方米的购房款,80%来源于婚前公积金,20%来源于婚后公积金,请问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1.是否是40平方米*20%的婚后公积金=8平方米属于共同财产,其余部分属于我个人财产? 2.
购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获得回迁房,原集体土地房屋所有人要求返还拆迁所获房屋及过渡安置费,如何处理?
我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我于2001年从一小开发商李某(个人)处购买了位于本市辛辛板村(近郊)一简易二楼(带小院,系李某自建,土地性质属集体土地,当时李某曾出售此类住房20余套),当时李某只给与购买房屋价款的收据,李某承诺给我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及房屋的相关法律手续,但从买房至今未曾办理过。由于城中村改造建
我家里的房子是老人盖的,但钱都是媳妇方出的。后来城中村拆迁回迁后,分到1大1小两套房。大房写的男方姓名,小房写的女方姓名。但装修家居等等以及买的平方全部是女方出的钱。请问现在离婚,这个房屋法律上要怎么分? 男方有好赌的坏毛病不务正业,而且男方的所有生活费基本上9成是女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