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区是一个封闭式的新小区,目前入住率不高,因此一直没有业主委员会。我住进去没多久,小区物业先是在小区内的公共道路边的人行道上划下了停车位,然后每个车位上锁用来出租给业主收取费用,这样一来行人都无法在人行道上走,只能走机动车道,对小孩和老人来说肯定不安全了,另外小区内还有一个地下停车库,一直没开放
徐州市华夏.枫林绿洲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在小区内的公共道路边的人行道上划下了停车位,然后每个车位上锁用来出租给业主收取费合法吗?
我是住汽车厂的某小区业主。前段时间,车停在自已的车位上遇贼偷,有车损。我与物业有签租车位的协议。但物业让修完车后,就抵赖,不管修车费。请问物业这样做合理吗?我认为合同有物业不负责车损这条属“霸王条款“,请求援助,后续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请给予指点,谢谢 注:山西省工商局向社会公布的29条霸王条款中,
小区物业收取一年1200元停车费,车辆被划,物业不肯赔付是否合理?
清早上班发现车辆在车位被划,当时物业没人,请小区保安现场见证并拍照后离开,物业收取一年1200元的停车费,有收据.后找物业赔付,物业说根据物业管理条理,停车费只包含车位费,不肯赔偿,是不是合理?如果合理,物业不肯赔偿应该怎么办?
小区公共停车场停车所收取的停车费在业主与物业公司分成方面国家有何规定
本小区在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是业委会委托物业收取的。根据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该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那么物业公司提供了服务,应该分享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