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过世了,父亲又找了个,但是双方没登记结婚,只是请亲朋吃吃饭,去年父亲患脑溢血,行动不便且失语,我又在外地上班,继母认为我父亲的一切都应该是她的,房子是我母亲和父亲辛苦挣来的,父亲还有退休金和公积金,他也想通过人来要,但是给了她的话,她难免会走人,毕竟没登记,不给就成天找事,哎,烦死了,总不能赶她走吧,如何是好呢,请高手支招,万分感谢
你好,律师,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男友在已婚的情况下和我生下一子,期间男友前妻告我们重婚成立,这个是不是事实婚姻? 现在我们儿子一周4了,我们还没登记结婚但是已经办了酒席,我想分开,请问我们同居间所置办的财产比如车,电脑等我可不可以分走一半? 我要求带走儿子,但是我没有家,抚养费可不可以要求他出一半
一对夫妻,未结婚登记事实结婚有两年也经过媒人介绍,并办理过婚宴。目前女方以性格不和为由提出分手,男方要求女方退回彩礼,女方不同意,请问可以起诉吗?
1、基本情况:夫妻双方均已超过50岁,以前结婚时为办结婚证双方在单位都打过证明(现手续已遗失)但结婚证未办理,而户口簿上为一家三人户口(夫妻育有一女); 2、双方有一处房产,房产是在结婚后妻子所在单位内部职工分房时购买的(女方向亲戚借了部分钱),房屋产权在妻子名下,房产购买后由一家三口共同挣钱换款; 3
他离婚了,有个儿子在他前妻那里,每个月给他一定的抚养费 我现在和他有个女儿,但我们没有去登记,女儿和她的户口在一起,现在宝宝已经三岁了,这几年感情一直不太好。我们现在是租的房子每月房费在1500左右,宝宝上学在每月3000左右,虽然没有房子我们生活还算可以,他有车,有机械设备,值些钱。昨天我们吵了一架弄的不
我与老公1990年同居,1991年7月生下一儿子,1993一同去民证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前几年因为结婚证弄丢了,办理相关手续需要的时候总要去档案局调出档案并开具证明,才能办理。为了能方便使用结婚证,所以去民证局补办,但是查底案的时候,他在我们登记日之前有与她人的登记记录。20年来我们是一直以家庭的形式共同生活在一起
我是一位事实婚姻者《上门女婿》共同生活了十年,有了两个孩子,期间共同盖了6间房子,因家庭暴力,感情不和分手,请问我能得到财产吗?
双方自愿结婚,没有登记,但有办婚礼,男方有外遇,要跟女方离婚,还有一个孩子不到半岁,现在女方该如果争取自己的法律权利?
我是香港永久居民,和内地丈夫结婚4年之后买了房子,房子的钱大部分是用我的钱,房子写我的名字,那么离婚的话,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结婚后,我的工资一直比他高几倍,他有权分配我的收入吗?万一离婚,是不是我所赚的所有钱都要分他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