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由于房子构建的特殊,本人的阳台是单位门面房顶,同一楼层我和大家包括其他楼房屋顶都私人搭建房屋,我搭建房子屋顶并没有超过我楼上的阳台地面,现在楼上同事多次到城管反映(说我影响她家的安全等等理由),事实上单位已经给她家装有防护网,并在阳台上装有监控摄像,现在城管只是要求我一家拆除,单位其他违章建筑
我家门口做了一个鱼池,约有6个平方,养了一些观赏鱼,是在农村,不影响任何居民的任何合法权益包括交通,环境。请问土管部门有权强制拆除吗? 我们这边的农村普遍存在家后门做花坛,造水龙头水池之类的,可是土管部门单单只责令我一个人拆除,别的人都不拆。而且我的这个小鱼池不影响任何人的合法利益,土管部门也说不出我
你好; 我是一个企业的宿舍住在一楼(房子产权已经归属个人)。在5月我在通知所在企业家属委员会的情况下改建了一楼小院的大门和储藏室。又听从了朋友的建议将一楼的阳台与储藏室之间全部用日光瓦封闭。因为考虑到排水的需要,在靠近阳台的一侧要高于储藏间的房顶,因而部分日光瓦就搭建在一楼与二楼楼板的上测约高出10公
几年前,我家所在村的大队给了我家一块地,现在我家在原房的基础上重新盖时,城管不问清事实,私自拆除了我家刚盖了一半的房屋。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情况是这样的,我所租借的门面是小区门口的门面。门面离地2米高,门面宽4米。因此门面外有个比较宽的台阶,房客在台阶上围了1平方左右的地方作为炉灶,我是二房东,房东是西部集团,前几天他们带人来说要将此炉灶拆除,说是不能跨门营业,但是我们的台阶只有顾客才会走过,并没有放在人行道上,也没有影响路人行走,门面也
我在2011年,在外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搭建了一栋200平米的房子,现在政府要征用并强拆(在无任何通知本人和任何手续)情况下 被政府强拆,并且我房子周边,在2011年之前有很多搭建,2011年之后也有很多搭建的,都得到了拆一还一的政府补偿,唯有我没得到任何补偿被强制拆除,请问我如何维权?
城管在没有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执法时需要哪些司法部门在场? 加高墙面属于构筑物 当事人并未在场 也未通知 直接进行的拆除
我家在村里自家宅基地旁搭建简易大棚用来出租,现在收到城管的责令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
我家在村里自家宅基地旁搭建简易大棚用来出租,现在收到城管的责令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想问下,城管依据什么下发这个?农村的集体用地也在城管执法范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