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下:我2010年12月找了一家公司,签了三方就业协议(本人还没有毕业,在读大 四),2010年12月15号正式去改公司上班实习,2011年4月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说我违反了合约,要我支 付2000元的违约金(三方就业协议备注栏那里写了“因本人原因违反本就业协议,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2000元整”),可是就业协议里根本没写聘用时间从何年何月到何年何月,公司跟我说就业协议里没写的 话,默认就是毕业之前有效,我该怎么办?
刚才了解到实习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只使用合同法和其他民事法律,那么我有朋友签了1年的实习协议,协议约定了10000元的违约金,而实际每月收入仅1000元不到。因此产生以下问题: 注:公司在签订实习协议前,先安排了老员工带10天,10天后考核合格再签订的实习协议。按劳动合同法,这段培训可以作为约定违约金的依据,
我是一名大四的学生,因为时间充足所以出来实习 我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实习协议书,里面有写到在未满实习期单方面解除要赔偿第一个月的实习补贴。 然后现在,由于这个公司在计算我的工资的时候出了很大的差错,让我很没有安全感所以我不想在这个公司待下去了,这个时候人事部的经理就跟我讲这个违约金的问题,他说我在工作
我是一名大四的学生,因为时间充足所以出来实习 我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实习协议书,里面有写到在未满实习期单方面解除要赔偿第一个月的实习补贴。 然后现在,由于这个公司在计算我的工资的时候出了很大的差错,让我很没有安全感所以我不想在这个公司待下去了,这个时候人事部的经理就跟我讲这个违约金的问题,他说我在工作
公司在无培训前提下对我提出如果我主动离职需支付公司违约金合法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提前离职赔偿公司违约金的问题。我刚毕业,在公司做会计,已经过了试用期了(超过3个月了),公司还没与我签定劳动合同。我已经提出转正申请了,公司经理说与财务人员的合同要加一条,提出要与我签定3年合同,规定,如果我提前离职,要赔偿公司不低于两个月薪资的违约金。根据2008年新劳动法的规定,如果
签订了一份买房合同,卖家是甲方、买家乙方、中介丙方。合同中约定:甲、乙方出现几种情况(略去)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未规定丙方的违约责任),由违约行为方分别支付给守约各方违约金3万元。 请问,如果甲方违约,除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3万外,是否还应支付给中介(丙方)3万?
具体情况为:二房东租了一整套房子,我去年中旬租了一个单间,租期为一年,押金为一个月租金。当时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支付另一方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一年租期未满时,二房东说房子主人要收回房屋,不能再住。我只能另租房屋,退房时,二房东只愿退还从一月押金中扣除水气等费用的几百元钱,并拒绝支付违约金,说是
我的问题是关于双方是否都违约,是否都需要支付违约金?(带*号的是租赁协议内容) *房屋租赁协议:租期是2010年5月27日至2011年5月26日止。月租金为人民币1500元,每三个月一付,每次付款必须提前5天。 *甲方(房东)责任:1.不得无故中止协议2.不得干涉房客正常生活,3.负责房内设备自然损坏的维修,4.按时交付房屋并告知
我2010年12月和一家公司签订三方协议(本人还没有毕业),2011年4月提出离职,公司向我索要2000元的违约金,在签订三方协议的时候,在三方协议的备注里手写添加了“如因学生自身原因违反本就业协议,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00元整”这种行为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