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这样的,一套私房,按面积给补偿款的,明确按继承来分配(3个继承人),大家想盖第三层,甲不同意,但是他自己隐瞒另2个人在原有的建筑上盖了3层(动迁组进入后再改的),他有保留了盖第三层的相应发票。动迁组也承认了第3层的面积。 问第三层的补偿款是不是全归这个人(甲所有)?
老房子产权人是妈妈,动迁核定人数是本人,本人妻子及女儿,爸妈,还有外甥共六人,现在分配两套房子还有八十万,请问这些应该如何分配?只给本人一套房子是否合理?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与开发商在动迁安置协议书中约定:如果甲方变更回迁位置,乙方选择住房。现在回迁位置变了,经多次协商,但开发商不兑现约定,现在回迁房没有建好,确提前进行预先分配回迁房,分房现场有公证人员进行公证。在没有办法情况下只好先参加分房,(发钥匙入住还得7个月以后)。因为我的顺序号排后,所以分的
我在去年买了一套动迁房。因根据政策未满5年的动迁房。不能过户。因此我在中介处。双方定有一份协议、在房屋可以过户的情况下。再过户、协议内容包括。当时房价。及毁约的赔偿条款。还在房屋交易中心做了房屋抵押。现在根据上海的房屋政策3年就可以交易。我现在要求过户。但卖方现提出条件要我在追加钱款才肯过户。请问。我
我在05一个偶然机会由朋友介绍有处地段较好的房子出售,当时由于自身资金不足,就叫了家里两个姐姐一起投资并事前约定,以投资的形式并用文字说明了:所该房产生的经济效益按各人出资比例均分均享.此房买入后,我将一家三口的户口迁入,房子一直由我和先生打理,我先生找了一家公司以合资在此房内开了公司(营业执照是那家公司带入)
情况是这样的,我家徐汇区田林路有一处私房正遇动迁中,原本与动迁公司商定分得四套房子外加70万元现金作为动迁补偿。因为我们这里动迁还有大病人员补偿和无业人员补偿,还有80岁以上老人补偿。这三比钱是通过所在居委会去申请,经过审批合格后才能得到的。现在这三比钱我们家全部通过审核一共四个人,每人2万元。现在动迁
河间路现在正动迁,有4本户口簿,其中3本有托底,1本没但符合户口迁入政策,也就是我家的,全货币分配怎么分,请张律师解答,谢谢(本人姓大女儿的儿子,外婆家私房动迁河间路323弄) 问题暂时解决
各位律师: 您们好! 新春伊始,先给大家拜个年 我家在农村有处老房子(但当初买卖的时候没有过户),只有地契,但是在2010末,我们家邻居忽然找到我父亲,谎称因为家里要扩大房子,想买我家房子,因我父亲考虑该老房子没有什么作用,将其低价卖掉,结果后来才知道,在买卖之前,铁路已经丈量完了老房子及附
你好,我想请问下,我公婆的房子2010年9越动迁了,动迁是按照房子的面积进行补偿的,不是按人头分配的。房子是承租房,我婚后2007年户口就迁了进去。但是没有入住,因为公婆另购了住房给我们住,现在老房子拆掉了,公婆就搬入了我婚后所住的房子,但一直未把他们动迁所的款项分给我们,不知道我们是否有权利向他们争取旧房
各位律师: 您们好! 情况有点复杂,房子老一辈的私房,土地证上是外公的名字(已过逝),但是没有更改过名字。现在动迁了,按面积给动迁款的,外公继承人3个。甲4个户口,乙2个户口,丙没有户口。这样的情况因该怎么分呢? 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我大致明白了. 由于动迁组必须派代表来协商. 甲,乙,丙3人有书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