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伤长度2厘米,深度5厘米构不构成轻伤?医院诊断证明是否可以作为鉴定依据?
左腰部被捅了一刀,长度2CM深度5CM左右,深达腹膜,腰大肌被切断伴活动性出血,以及右臀部一处刀伤长2CM深5CM左右,深至股骨.是否构成轻伤?还有鉴定部门把腰部写成了背部,是否影响伤残鉴定? 问题补充: 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是否可以作为鉴定依据,诊断证明显示两处刀伤深度为5CM,但昨天去法医处咨询,法医说刀伤的深度无
你好,请问头皮被钝器损伤,缝针,伤口一个五厘米,一个四厘米,是累计计算8厘米以上构成轻伤,还是分别计
你好,请问头皮被钝器损伤,缝针,伤口一个五厘米,一个四厘米,是累计计算8厘米以上构成轻伤,还是分别计算为轻微伤,现在鉴定结果出来是轻微伤,有什么依据,如果不服,怎么处理,是不是只能申请一次重新鉴定?现在打人者不露面,无法调解,我们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