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是河南郑州某省直事业单位,2006年上一任领导将我单位270亩国有划拨的福利公益用地出租给个人,用于种植和经营,期限13年,到2019年.目前,该地收回存在巨额地面附属物的赔偿.我们是否可以拒付,因为国有划拨用地是不能出租出让的.如哪位对此有研究的话,我们可以面谈委托.
请问,我们打算买3间写字楼,有房地产权证,建筑面积是553.8平方米,但是是划拨用地,需交土地出让金吗?大概要交多少?
朋友她说她认识财政局的人,能办的中级会计证,自己的证也是通过认识的人办的。承诺代为办中级会计证书,办来后发现是假证,现索要退还办证交给她的5000元,她一直以她朋友还在处理为由,不退款。请问,可以报警说她诈骗吗?还是通过民事诉讼追回款向?两者哪个可行?现手上有给她的银行卡转款的凭据,与她沟通的短信,电话
还有就是 我们是20年前买的土地, 如果出让金是按地价的百分比收取, 是按20年前的地价算,还是按补办时的呢?
我的商铺于2001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国有土地划拨,现在当地国土资源所要求我缴纳临时用地管理费,是否正确请赐教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方可否通过协议拥有征占补偿款?协议是否合法?
我方拥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地上附着物使用权,在取得使用权的时候已与村政府签订(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如土地在使用期间被征占,其土地补偿款全额归我方所有,但现在土地被征占,村民却告状要求取得补偿款,说我方并不是土地的真实所有者,之前的合同条款不受法律保护。我方能赢吗?
法院裁定了一幢未办理确权的房地产(土地属村民集体所有)给香港公司,公司案件发生时(2001年)的法人代表现已到国外,现任法人代表可否持该裁定书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如可以,现任法人代表需提交什么证件(已提交香港商业登记证传真件,现任法人代表持有公司印章)现房产部门要求提交香港律师行出具的公司证明材料及法定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