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的一个女性朋友,结婚十年了,无子女。前些天老公因交通意外去世了,所得赔偿款55万,其中5万用来支付安葬费用,剩于50万,她交给了婆婆20万,自己留下了30万。在她老公生前,她们一直在婆婆家居住(婆家是平房,小四合院的那种,她婆婆一人住三间北房,她和老公住二间西房,小叔子两口子住二间东房,其
父母离婚的时候,我十五岁,归母亲,现在满了十八岁。当时父亲家暴,母亲为了尽快脱离,没有协议成功房产过户的问题,但父亲口头答应会把属于孩子的给我,现在,父亲再婚了,而且很快要生小孩了,我想了解一下,以后孩子生出来了,属于我的房产是不是就和父亲的另一个孩子分,还会有我的部分么?有两套房产都是父母双方的婚
八年前我和前夫离婚时,法院把夫妻共有的房子判给前夫所有,让他补偿一半的房款给我,但他一直到现在也没给。我曾申请法院执行,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没有执行。我也因此没有从房子里搬走,房子一直是我在住,户口也没迁走。现在房子要拆迁了,请问房子的一半是否还属于我,现在房价飞涨,我否能按照现在的房价要求他给付房款
婚前他的父母按揭买了一套房,名字是他和他父母三个人的,现在贷款才还了几个月,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我们已经结婚了,贷款是他父母还,装修我们和他父母各半。请问,这种情况下,房子以后我又没有份?
您好! 我姥爷是台湾人,1990年回青岛探亲,92年在青岛找了个老伴登记结婚,95年买了一套房子(钱是我姥爷出的,房产证也是我姥爷的名字,他老伴没有收入)。2003年我姥爷以买卖的形式把房子过户到我母亲的名下,2007年我姥爷去世,他老伴一直一个人住着这套房子(老伴的儿子在东北,两个女儿在青岛各自有一套住房)。
我父亲有一套房子是回迁房,房产证是没有写使用日期的,是不是与商品房使用70年不一样。另外就是过继给我的话,是不是就开始算使用年限??
父母离异多年,房产在爷爷的名下,房子是平房,有房契。现父亲精神有问题,并欠下部分外债,我是家中女儿,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该怎么办?
我表姐和姐夫在北京高碑店有200多米的平房,现已拆迁,分得3套拆迁房。原来的平房户主是姐夫的母亲,身体不好,这些年一直由姐姐和姐夫赡养。新分的3套房,2套准备写姐夫的名字,1套准备写姐夫母亲的名字。由于姐夫还有兄弟姐妹,表姐怕老人死后发生房产纠纷,想把写老人名字的那套房写成自己的名字或她孩子的名字(不满18
15-20年前买了别人的房子,因为不是本地的户口,没有办房产证过户,只是将对方房产证押在家中,后来又私下签了协议书,表示以后如果拆迁,赔款,赔房都与对方无关,现在这里可能要拆迁了,家里准备危房重建,可是房产证还是对方名字,对方表示不愿意提供身份证,我们无法建房,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