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06年8月办理了一张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06年9月拿到卡后一直未激活未使用,前阵子整理东西时找到这张卡,由于忘记自己何时办理过此卡所以打电话至交行查询后得知该卡已有欠款,对于信用卡未做激活会产生年费(连续1年多的滞纳金已上黑名单)像这类问题,交行申请表的协议条款上未有明确提示,在欠款达1年多的时间内也未曾有
本人于08年7月欠交行信用卡三千七百多元《额度四千》,民生欠两千七百多元《额度三千》,最近还款时发现交行的三千七百多已经欠款达到四千两百多,本人已还清。另民生银行的两千七百多居然变成了七千多元,令本人疑惑的是两家不同的银行,欠款较少的一家银行产生的利息反而比欠款多的一家银行高出那么多。同样是一年多的时
信用卡发卡行账务有欠款未做崔账导致我的高额滞纳金和利息,发卡行是否有责任?
08年4月份的时候我申办了一张信用额度为五千元的工商银行信用卡。08年六月份的时候有过消费但是记得还过款还清了,但是在前天早上我接到发卡行的委托律师称我的信用卡在08年有一笔金额为19685元欠款未还上;还称发卡行在08年9月份有过崔账记录。但是从08年到现在发卡行委托律师告知我的信用卡有欠款未还为止,从未接到过发
我老公现在被拘留了.他当初办卡是因为身边有个人可以拿信用卡套现.之后每个月给他手续费他都给还上在支出.后来那人跑了就一直还不上了.现在已经3个月没还了 被拘留了.现在本金加利息已经5W了 我要是现在都还上了 还会被判刑吗? 还有判刑的时间长短是根据本金还是一直到法院起诉那天的钱额算起?谢谢 帮我说下
信用卡还款跟银行协商,请问银行再收滞纳金属不属于违规违法,滞纳金是否可以减免
信用卡还款跟银行协商,请问银行再收滞纳金属不属于违规违法,滞纳金是否可以减免。
信用卡三个月未还银行取消所有分期导致本金加利息加滞纳金加所有
信用卡三个月未还银行取消所有分期导致本金加利息加滞纳金加所有分期的手续费一共达到84000其中有8700是利息和滞纳金和取消分期的手续费,之后的四个月分别还款18900 4600 13700 17800一共还款55000,现在还剩43000未还,其中22000是本金,剩余21000是前面的8700和以后还款中四个月内因没有全额还而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
信用卡诈骗4.8万本金…利息1.8万…滞纳金2.2万…如果判
信用卡诈骗4.8万本金…利息1.8万…滞纳金2.2万…如果判刑会怎么判
广发信用卡逾期几年了,利息滞纳金有好几万,最近想跟银行协商还款本金
广发信用卡逾期几年了,利息滞纳金有好几万,最近想跟银行协商还款本金,银行委托第三方,第三方说不能减免那么多,叫我一次性还本金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请问是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