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刚去矿山上班,老板要求先接好电线后再签合同,但是在接电线时被高压电线将人吸附上去,导致人双手烧伤严重,双手被截肢,同时胸部和腿部被烧伤,现住院治疗中,目前治疗费用均由老板出,但因老是欠费,严重影响治疗进度,请问发生此事故的责任归属?治疗费用该由谁负责?后续该如何申请赔偿费用?请各位老师给予指导帮助
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故意伤人致死罪,该如何判决,最少判几年,可以取保候审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朋友在工作单位上班时,被害人夫妇找到其进行追打,情急之中朋友随手拿起桌子上的水果刀自卫,捅中被害人腹部,朋友请人送其去医院救治,自己去自首,后被害人失血过多死亡。据了解被害人性情偏执,怀疑妻子不忠,二人多次因此吵架,多人唯恐避之不及。我朋友老实本分,与其妻子相识仅月余,但并无什么交
抓小偷的人:A、B(A是B的长辈) 小偷:X1、X2、X3…… A、B知道最近小偷很多,很是气奋,一天,小偷X1(A的内线)告诉A明天小偷去到何地偷,A得知后,叫上B一起去捉小偷。行动开始后小偷被A堵到一地,X1下车带上自己配带的凶器对着A进攻,A未伤到,B赶到时用自己带好的木棒敲了下X1的肩,X1掉转进攻对象,用凶器进攻刚到
甲是在街上摆摊卖东西的,某日在几个年轻的无业青年来闹事,并恶语相对,大家解围将几人劝走。次日,这群人拿着木棍来寻衅,甲便给好友王打电话求助,王便叫了几个朋友一起过去想去调解没想打架,期间,对方被害者恶语骂王,并先用他们带来的木棍打甲,王和朋友便动起手了,后被害者求饶,认错,王拿对方带来的木棍半截(木
甲某和已某在酒吧等人,然后甲某在酒吧和里面的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并出手,里面的客人不知为何也对甲某和已某大大出手并先用酒瓶打了已某的头而且还打破了,因为里面的人多已某因未分清客人和工作人员而用刀伤到了工作人员,打人的客人见情势不对先行离开之后甲某追出并拦截又互相扭打在一起,已某看到后也追出,而之前打架先
我叔是做摩托车拉客的。2011年3月29日下午他和几位拉客的一起在等客时聊天,一个平时和他们一起拉客的突然抓起酒瓶就往我叔砸去(砸到摩托车上)而后我叔就说了他几句,他就冲上来抓起我叔胸口就打(据说是喝了酒)打到我叔鼻血都流了出来,我叔在不可忍受的情况下将对方按倒在地打了他几拳,我叔发现对方不妥情况下及时的
伤人致死,案情已经十分明确,主犯两人已经承认罪行。现在是调和期,对于第一主犯我们提出了非常合理的赔偿条件,对方家属态度不好,而且对我们的赔偿条件基本不予理睬。今天(几天之后)法官给我们电话说第一被告判刑大概是15年左右,这个结果我们完全无法接受,具我们了解,第一被告的情况至少是无期徒刑,而且我们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