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流手术后不干净又清宫后还有残留物,这医院有责任吗?
前几天去妇幼院做的可视人流有组织残留物需清宫,请问医院有责任吗?做的时候有签过一个手术协议书,大致应该是出了什么问题不负责的那种,协议书上有写一式两份,但是其实只有医院才有,请问这种情况医院有责任吗?
前几天小孩有问题掉了 死在子宫里去医院药物流产 然后清宫 第一次没弄干净 隔了两天又清一次 挂了两天水 然后做比超当时说蛮好的 就出院了 可是出院后只过了一天肚子痛的厉害 换了家医院复查结果还是清宫没有弄干净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找原来医院负责吗 为了照顾老婆专门请假了 要是再耽搁 有点受不了
药流没流干净,又清宫了也不没清干净,请问医院有责任吗?能不能
药流没流干净,又清宫了也不没清干净,请问医院有责任吗?能不能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