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由93年从农村买入城市的蓝印户口,由于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和稳定的工作,现已年近50,想迁回原藉有那些法律规定。
我家在农村,要拆迁,其中有一项政策是:家里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农村常住户口享有分立户待遇,我满十八周岁了,正在上大学,户口迁到学校,属于非农业了,我想问一下我还可以享受这项待遇吗?那张单据上说只要是非农业户口就要排除在外,我想问一下这个合理吗?
男方是城市户口,女方是农村户口,男方规定要在女方所在地办理,但女方所在地因男方不在其管辖之内,女方户口又在男方家里,不给办理准生证,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
我和老公从2011年结婚后户口一直没放在一起(都是农村户口),现在城市买了住房,孩子的户口就成了问题不知是入农村好还是城市好。听说现在农村有很多优惠政策。请指点入在哪好。
我是城市户口老婆是农村户口孩子落在农村户口的话能在回城市户口吗
我是城市户口老婆农村户口但是都属于大连市的老婆那里现在动迁分钱,我孩子马上出生了,我想把孩子户口落到我老婆那里,但是不知道孩子上学前户口能不能落回到我这里,所以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