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在和他人合资后,为避免可能的责任问题,公司注册法人要更改吗 如果只写个法律责任共担的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谢谢
我是一个公司的员工,刚进公司的时候公司人事部留有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今年我突然接到上面通知,让我带上我的身份证原件以及我本人跟他们去工商局一趟,还拿出几份文件让我签字,一看原来是股权转让的文件,当时因为及其相信叫我签字的两个人,所以什么都没有想就在几份股份转让书上签了字。后来,我一琢磨这事感觉有点不对
公司注册到期后。变更法人代表和企业名称,要重签合同吗?如果不签会怎么样。
公司注册到期后,老板要变更法人代表和公司名称,要重签同合,如果不签可以拿到赔偿吗?如果签了我们以前的年假还有吗?
如题,我与他人合伙开办了一个公司,我担任法人代表,2009年公司与原告达成并签订协议共同开发一个石场,原告投资10万,公司负责管理及其他事务,签订协议是以公司名义签订并盖公司公章,原告把钱交给我,我给原告出具了一张收条,收款人签的我的名字,现在因为协议无法执行,原告将公司和我一并起诉,要求我返还他投资款10
我公司由于重组,新公司即将注册但尚未注册,公安部门刻制的印章还没有,但公司内部使用的电子印章已经可以使用,请问为确保老员工权益,可否在公司注册之前先用电子印章与老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此举对将来老员工退休是否长远影响,对公司正常纳税时候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