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门口有一片水稻田,现在村里把它填平了,用来做宅基地,是否违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我是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太屺村的村民,现在的住房是我和父母亲的,户主是父亲,住房使用面积108.2平方(房子前面空地不到2平方,后面空地不到0.5平方,左边是不到2米宽的村公路,右边墙和邻居合并的),但我老婆和孩子的户口也是太屺村的.我可以和老婆孩子另立一户并申请宅基地建房吗?这样的情况能不能批准?可以批到几平方? 我
你好!我现在居住的房子因年老而破旧已成危房,需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重新建造房屋(现在有1952年政府颁发的地契)。因房子需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建,扩建处也属于自己的宅基地范围,但长期属于闲置,现在邻居一走路为由占有我的一小块宅基地。因此影响我建房(旧房子以拆倒),请问 1952年的政府颁发地契现在是否还有法律效应?
你好!95年我家老房子造路拆迁了一个卫生间。可以补偿申请批宅基地的2间。我们的房子是属于集体土地的,后来村长找我爸,我爸转让1间宅基地给他。也没收钱。到97年12月的时候以我一家4口就是连我妈。我跟我弟弟。宅基地批下来了。可村长藏着批下申请单。没给我爸。现在是2010年11月27日。我爸要造房,好不容易到国土局打了
我出生在即墨市移风店镇农村家庭,毕业后又分配在移风店镇,工作16年了,还住在本村父母家,因为我和妻、儿是非农户口,妻子失业在家,买经济适用房都买不起,想申请在自己村里批宅基地盖几间房子,村里说我们在村里没有户口,不能批。请问有这方面的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