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的房子原是房管所的公租房,每月交房租。2003年经母亲(父亲1999年过世)和姐姐、哥哥商量(有全家人签字的书面说明),由我出资买下了该房子,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现在哥哥想和我争房子,我还需要什么公证或让母亲立遗嘱吗?
本人于2001年购买了一套87年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老房子,当时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但已经交了契税,因为原来没有房产证。假于我现在去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如果不办房产证,我们的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2007年男方为结婚买房,付了首付,婚后直到2011年都是夫妻共同还贷,办理房产证时,要求夫妻双方到场,并且签字盖手印,如果离婚了,根据新婚姻法的条例,房产也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吗?
我的外公外婆把他们的房产遗赠给我了(已到公证处公正过来),房产证上已是我的名字了。现在,我的外婆死了。还要不要到公证处去办什么手续了? 她死了之后,是不是就可以继承她的那份遗产了。如果不是
一、标的物:房产一处。 二、房产产权性质:军队房产,军队已售与产权人。因属于军产,没有房产证,不能上市交易。但军队允许产权转让(意即默许私人交易)并由军方登记产权的转移。 三、产权所有人:房主,男。因病瘫痪已丧失言语、吞咽和行为(民事)能力,靠鼻饲生存。 四、因取得房产时,房主已处于如(三)所述状态
一、标的物:房产一处。 二、房产产权性质:军队房产,军队已售与产权人。因属于军产,没有房产证,不能上市交易。但军队允许产权转让(意即默许私人交易)并由军方登记产权的转移。 三、产权所有人:房主,男。因病瘫痪已丧失言语、吞咽和行为(民事)能力,靠鼻饲生存。 四、因取得房产时,房主已处于如(三)所述状态
有关房产遗赠问题。之前外公和外婆共有一私房,后由于拆迁分得2套安居房并在公证处做了公证,直接将2套房子遗赠给我,现在安居房的房产证正在申请中,房产证所有人申请的名字是我的,但外婆现在去世了,还需要到公证处去办理继承等有关手续吗?
我们夫妻是江苏的,婚后我们买了房子,但钱都是我爸出的,我们贷了20万,主要是我付贷款,我老公每月大概只出1000-1500元,房产证是我和我爸的名字。请问,如果离婚的话我老公能分到财产吗?这个房子主要是给儿子买的,我怕我老公耳根软,他父母一挑拨就会要分财产,有什么好办法让这房子只留给儿子??谢谢!
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有一关于房产继承权的问题想询问一下!事情是这样:我外婆有一座老屋,我妈是满女,其上有一哥和一姐共三姊妹。外婆93年去世,后来我舅就搬回老屋住了。下面有两件事需阐述: 一、老屋的旁边有一块小地,外婆生前口头遗嘱给我妈修房子的,当时(90年前)我家里也买好了红砖、石灰砂等建筑材料准备修房
我曾祖父在世时没留遗嘱他的房产归谁,在去世后四年,我三叔没经过我两位爷爷的同意,与当地房产部门私下交涉把房屋所有权变更成他的名下,请问我们能用法律的武器追究当地房产部门吗?当地如果不受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