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83年7月,于吉林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参加工作,2011年3月因病提出提前退职,请问应如何办理,退职后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是什么情况?
本人于2006年12月15日工作不慎被火烧伤,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不明确。单位押工人两个月工资。出事当月工资与同类岗位人员相比少300元,怎么确定工资数额?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所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指的是基本工资还是上班期间所发工资??????
我们夫妻都是公务员,只有一个儿子在北京工作。我明年(55岁)即可离岗,计划到北京和儿子一起生活。听说女同志副处级也要到60岁才能正式办理退休,如果提前退休待遇上和按时退休的有何不同?能否办理异地安置,办理异地安置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