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2010年2月份我从国外回来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刚开始我们俩谈的不错,由于只有40天的假期又要出国工作,被告催我买房子准备下次回来结婚用,我答应了,但是因为贷款手续要很长时间才能办理,而我回国休假假期又到了,我打算延假一月办理此事,但被告催我尽快上班,经被告及家人和中介公司几经提意房本的名字和银行的贷款合同就暂时写了被告的名字,但我强烈要求签署了房屋归属协议。 因为我当时没有住处,被告一直说下次回来结婚,要求保管我的财务,2010年2月22日订婚那天我先后把价值8万多的钱和物交与被告作为保管; 之后我又把自己的国内工资卡交给被告留作还贷款,自始至终,被告一分钱没出过,我们俩也从未同居过,我到了国外后,发现她qq空间有陌生男人留的暧昧信息,与她咨询,她的qq把我删掉,一年来,从没给我打一个电话,都是我给她打电话但被告一般语气都很冷淡,或者骂人,或者不接,感觉这一切都是一个骗局,自始至终,被告一直以结婚为幌子,骗取我的钱财和房产,并且被告及家人自始至终一直说让我把东西放心交与被告保管,交予保管的东西都会归还于我,但2011年1月份我请假从国外回来处理此事,多次和被告沟通都提到过户及彩礼返还,但均遭到对方严厉拒绝,而且声称当时交予保管的钱财烧毁或丢失,我非常伤心,尤其是我妈妈这一年来更为伤心。并且对方哥哥打电话来威胁我,说不让我通过司法机关解决,否则就请黑社会找我。所以我认为被告涉及诈骗罪和侵占罪,请求各位律师帮帮忙!你看这样起诉行吗?
你好!我母亲为救人被人打伤,现在家疗养,近日检察院说我们这案子需要自诉,这个应该归公安管?还是法院?为什么是自诉而不是公诉呢。 自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需要走什么程序?
一个有案底的人,第二次犯罪是故意伤害罪,轻伤,应该判几年,如果判缓刑,是否有问题,哪里举报?并且这样的人伙同另外三个以上劳改人员,撕毁他人借条并恐吓不许要钱,到底是否算抢劫?(注:报案后,事主说是她自己撕毁的)
2010年七月,丈夫因喝醉酒和一女子拉扯纠结,后此女子告丈夫抢劫,丈夫被关押后我情急下答应给那位女子索要的四万元,丈夫也随后放出。因丈夫只是酒后拉扯,并未实施抢劫,所以倍觉委屈,也想要回那四万元钱。请问:我们该怎么做?请能给予指导和法律援助。
甲(男,26岁,汉族)与乙(男,24岁,汉族)系表兄弟。 03年3月,二人相约一起进城务工,在同一农贸市场分别摆摊做水果生意,并合租一小院共同居住。由于甲善于经营,生意一直比乙好,乙因此有些怨气。 05年8月6日下午,因一单苹果批发买卖,乙认为甲抢走了自己的生意,遂到甲摊前理论。甲说:我的苹果质量好,价格低,人家愿意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