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我母亲,今年60岁,她是2005年办理的正式退休手续。退休前一直在煤炭局工作,任主任职务。2002年左右,我们地方将煤炭局合并到了经委,人员编制也一起转移到经委,经委后来改名商务局。由于我母亲退休前没有实行公务员制度,所以没有转编。 2006年,我母亲得了脑出血,现在偏瘫,长期在家卧床。她患病后,由于单位
破产企业未参加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退休职工得重大疾病如何报销?具体该找哪个部门?具体能报多少?在网上已经找到相关信息但是还是不太明白,请律师详细解答。还有下面这段话是什么意思: 破产企业职工的医疗费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管理。破产企业参加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其职工的医疗费从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统
我是一名化工厂退职工,我们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一辈子了,我们单位2006年破产,根据国务院人力资源保障部《关于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我是2009年退休的,我是否应该享受国家给予的待遇??????
我单位是浙江温州的,有一退休员工,三年前已开始领取退休金了,但现在,单位要给员工加医疗保险,可是社保局却说,那个退休员工要补交医疗险,大概三万多的钱,否则所有员工都无法进行参保,请问,是这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