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名下无共同财产,但男方有拆迁的回迁房300方,是在男方大人的名下。如果夫妻离婚,女方能得到财产吗?
但有的说 只有居住的权利并无拥有财产的权利,是这样吗?
协议离婚已超过2年,当时说房产问题自行解决,至今为止房产为共同拥有,现在因房产问题发生纠葛,如一方不同意,另可否强制向法院申请重新分割?
有一处门面爸爸原打算在我们婚前将它过户到我和妹妹名下,由于时间等原因现在产权证上只有我妹妹的名字,我的原打算是时间等方便的时候把我的名字加上去。不巧现在我和妹妹都结婚了,我的名字还没加上去。门面是在妹妹婚前过户的,现在如果加我的名字怎样操作才能确保门面属于我和妹妹共有而妹夫和我老婆没有产权呢?再一个
有一处门面爸爸原打算在我们婚前将它过户到我和妹妹名下,由于时间等原因现在产权证上只有我妹妹的名字,我的本打算是时间等方便的时候把我的名字加上去。不巧现在我和妹妹都结婚了,我的名字还没加上去。门面是在妹妹婚前过户的,现在如果加我的名字怎样操作才能确保门面属于我和妹妹共有而妹夫和我老婆没有产权呢?再一个
我们老宅基地一共一亩地,组遗产,公公已去世,婆婆还在,拆迁婆婆想把钱给一个接班的,和一个大学生,他们一直不上班已经40岁了,哥五个,我们能要求把我公公那份遗传先继承过来吗?我婆婆要不同意怎么办,公公没有立遗嘱,发送都是我们结婚的三个子女出的钱。婆婆一直不同意分家,想剥夺我们继承权,我们怎么办?
我父母现已离异,离婚时是协议离婚,协议条件是把她们共有的一套商铺转到我的名下,后我与父亲通过买卖方式将此商铺过户到了我的名下,请问父亲还有没有此商铺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或者说他在立遗嘱的时候还有没有权力支配这套商铺?)
分居四年后,一方起诉离婚,却因财产问题不能一致,法院会判离么?
夫妻关系不好,于四年前分居,但是分居前男方给女方开了一个店,后来生意不错,但是后来女方的店注册时用的是娘家人的名字。这四年,男女各自外边都有 人。现在起诉了,却因财产问题达不成共识。请问,法院会判离么?
解放前的老宅,原一直是我父亲长子的名字,我爷爷在我父亲8岁的时候早逝,卖房子及一些家庭重担就落在我父亲身上。后来我叔叔一家和我奶奶一住,直到80年我叔出资翻盖了老房子,我叔叔说将房子的户名由我父亲改为我叔叔的户名,我父亲同意并办了过户。后叔叔和奶奶相继去逝,去年老房拆迁,叔叔的儿子未通知父亲,私自侵吞
2000年用我俩的名字共同买了一栋房子2003年用他的身份证贷的款,这几年他不务正业、赌博、作风不好、使用家庭暴力,我要离婚。这财产我能不被他分去留给两个孩子吗、请教教我如何才能把这栋房子留给我儿子,当然我也不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