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小区内骑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轿车由北向南行驶,在十字路口中间轿车正面撞到我朋友右腿,造成膝关节骨折,右脚三个脚趾骨折,小区内道路没有红绿灯,没有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但是好像轿车车主找的有关系,现在交警说我骑电动车的朋友负大部分责任,请问这个责任到底应该怎么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在我朋友还没有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交警说如果三个工作日还不签字他们可以放车主的车离开,是不是这样的,请各位律师帮忙分析,谢谢!
2013年6月18日下午15时左右,本人驾驶轿车从小区出口处右拐驶入机动车道向西行驶,一个骑电动车载其妻从该沿机动车道自东向西行驶。在该小区出口附近,电动车车头与轿车后部左车尾灯处侧碰,致骑电动车上2人摔倒,其中驾电动车的膝盖受伤、左脚小脚趾被电动压倒受伤,造成交通事故。因我车有全险,交警说我全责任,目前事故
电动车刹车失灵,且逆向行驶,撞上我停放路边的机动三轮车,请问如何划分责任
电动车刹车失灵,且逆向行驶,撞上我停放路边的机动三轮车,请问如何划分责任。
学公安专业的,在老师组织的散打比赛中,一同学鼻子被打骨折,请问责任该如何分配,紧急
学公安专业的,在老师组织的散打比赛中,一同学鼻子被打骨折,请问责任该如何分配,紧急!!
同向行驶,轿车左转弯,轿车后轮已经过中线,摩托车从后面撞上轿车左侧大灯处,请问责任如何划分,谢谢
同向行驶,轿车左转弯,轿车后轮已经过中线,摩托车从后面撞上轿车左侧大灯处,请问责任如何划分,谢谢 我的案子交警责任认定书下来了,同责,我有保险,摩托车没有保险,请问除保险承担的部分,我个人也需要参与理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