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产权人,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不是个人的),甲与乙签定的租赁合同,租期一年,在合同未到期还有4个月时,乙与我签定转让协议,我一次性给乙转让费2万,本来我打算请甲一起来签,但给他们单位打电话告诉我说可以继续用乙的合同,等合同到期了在和我签新的合同,所以我只与乙签有转让协议,而甲只有口头承诺,表示同意,因为甲没有书面的东西给我,所以我在与乙的协议里关于乙的违约责任写的很详细,第一点就是在未到期的4个月我对该铺面有经营和使用权,第二点就是原合同到期乙能保证我和甲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果这两点出现问题视为乙违约,违约赔偿按转让金双倍赔偿,赔偿装修费用和经营期间带来的其他损失,我请教的问题如下:
一、在没有甲签字的情况下,我和乙的这份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无效我该怎么办
有什么办法补救吗?
二、我和乙签定的协议里写明的违约责任是否有效,如果出现问题是否可以以此作为
赔偿依据?
三、因为我没有与甲签有合同,在营业执照办理的时候,甲有没有义务帮我出示有关
证件?或我该如何办理执照呢?
我现在就是担心甲与乙的合同到期后不和我签定新合同而转租他人,而我装修和经营也很费时费力,现在已经装修到一半,马上就要开业了,我是否可以安心的在这经营下去呢而不必担心其他问题?
首先感谢两位律师的回答,但两位一个说违约责任有效,一个说我不能安心要找甲签合同,我有点迷茫
现在的问题是,我和乙签定的协议是否有效,协议里面说定的违约责任是否有效?因为乙答应我到4个月后肯定能与甲签定协议,也是在这个前提下我才和乙签的,甲的铺面很多都是统一到1月1日签新的合同,所以甲说过让我用乙的合同继续经营,我按时交租金就可以。
换句话说 如果我和乙的协议有效,那我就不怕甲弄出什么事,如果有事我会找乙赔偿,而且有担保人签字(隔壁经营的老板)
铺面出租18天,乙方只付了11000.00的预付款。剩下的房租至今没有交给甲方。请问这种情况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吗?合同上有写;若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逾期未交租金金额每日千分之四的滞纳金并补交租金;乙方逾期交付租金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不退赔定金及保证金。
您好 我的房子被承租者转租出去 时候我才知道 但没计较那么多 本以为到期了不租给他就行了 是今年的七月一日到期 七月二号的时候 第三方还是没有走 他说他的合同是到八月末 然后我给承租人打电话 但却不一直推脱 我该怎么办
你好我想问下.我有个门面从09年从亲戚手里转让过来是2万再加1万押金.中间就是因为是亲戚关系.名字一直没有转给我。现在我不想做了想转出去或把名字过到我的名字。没想到亲戚竟不肯.我们之间没有签合同。就是当时收了我转让费写了个收条上面写明是收到我的转让费的...想问下这样我有没有办法告他.或怎么样
你好我想问下.我有个门面从09年从亲戚手里转让过来是2万再加1万押金.中间就是因为是亲戚关系.名字一直没有转给我。现在我不想做了想转出去或把名字过到我的名下。没想到亲戚竟不肯.我们之间没有签合同。就是当时收了我转让费写了个收条上面写明是收到我的转让费的...想问下这样我有没有办法告他.或怎么样
由于出租房屋并同时将烟照出租给租客经营。目前租客经营出现问题被公安机关刑拘,作为租房者确实存在非法出租烟照的问题,但租客为了自身逃避更大的责任一口咬定房屋出租者是老板,目前房屋出租者也被刑拘,现在应为刑侦阶段,请问应该如何辩护,或者说应该搜寻哪些证据证明并未参与经营?
我想借一房屋居住,但这房屋是中介代理租给现住户的,现住户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再继续居住,所以在租赁合同期内借给我住,这样合法吗?是否必须得到原中介代理的同意?
甲方租的门面只有一年的合同,和我却签订两年的合同,现在甲方对这个门面没有租赁权了。导致我后面这一年的租赁没有实现。请问我该怎么办?甲方有什么责任?我是否可以提起诉讼?最好的建议是什么?我们没有写违约金,但是我合同上有权要求赔偿,如果赔偿的话我应该怎么算?
我要把租来的店面转租给他人,我租的店面的老板也是转来的,现在他不同意我转让出去,他说如果我租给他人使用,他就会把店面收回去,并且压金不退回给我,如果我转租给他人,我会有何风了险呢!
我要从二房东处租赁一处商用房,二房东出具了大房东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原件),其中明确约定:大房东同意二房东将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在有这种条款情况下,我是不是还需要大房东出具“同意转租证明”,以明确我的存在,如不提供,大房东以后有没有权利解除我和二房东的合同。
我想咨询你一个问题,我租了间一房一厅的农民房,已经住了一年多了,合同是半年一签的,现在签的是第三次 ,还有3个月到期,现在由于工作原因要出差的外地,想把房子转租给别人,房东也同意我们转租,但是却不退押金给我 们,我有权力要求退还押金吗? 合同上面说了不能转租,因为当初没有注意这条,才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