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从事室内装修设计、施工的一体化施工企业,集家居设计装饰、工装设计装潢、绿化园艺工程、家居产品设计生产于一体的装饰企业。自成立以来,坚持以现代、时尚、亲和的定位塑造国际化的品牌形象,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设计、施工、产品和服务,是中国装饰行业的著名品牌,是北京家庭装修行业正在升起的一颗新星。 "为您创造健康、温馨的家"是我们的企业宗旨;"让每一位顾客满意"是我们的企业准则。 本公司具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保证从设计到施工各个环节均按照业主意愿执行、让顾客满意;公司拥有一批专业设计人员,具有丰富的家庭装修设计经验、多元化的设计风格,可以根据业主喜好进行设计、让顾客满意;公司拥有专业的施工队伍,施工人员均具有良好的素质、精湛的技艺,可以有力地保证装饰质量、让顾客满意。 本公司免费为你提供咨询、量房、设计、预算、看样板间等服务;为你提供材料说明、报价及陪同购买主材等全程式跟踪服务;施工完成后提供二年免费上门维修服务,以全方位的服务保障顾客的利益、赢得顾客的信任。 我们的目标是利用公司先进管理制度、优秀的设计方案及精湛的施工工艺,为你创造健康、温馨的家,为顾客提供最具性价比的服务,在赢得顾客赞誉的同时也赢得企业的发展、壮大。 公司将在未来的发展中不断吸取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工艺技术,大力加强行业间的协作与支持,为国人创造更加和谐完美的整体家居环境,为中国装饰行业做出更杰出更积极的贡献。 这是我们网站首页的一篇文章,我们是装饰装修公司是经工商注册的,但近日工商所说要罚我们的款就因为这一句广告语(是中国装饰行业的著名品牌),请问你们这样罚款合理吗?
北京传奇威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买房的时候的金额是40万 我们家出了5万。但是买卖交易合同上是30万(为了少缴税) 现在婆婆不承认,三年前我给婆婆家10万用于购买新房。 3.现在老公在外地,我想离婚,不接电话,婆婆说我拿的钱给我,但是是不是必须按照现在增值了给我啊。另外 我想要房子一半。怎么办? 问题补充: 这
我的员工在上班途中,被车辆刮伤,腰部骨折,可能定性为9级伤,请问这样赔付多少,我与他没有劳动合同,他只有我的工资单,他先到劳动部门去起诉我,要求赔偿他一年的工资,我想了解下他这样合理吗,我又办法推翻么
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有一关于房产继承权的问题想询问一下!事情是这样:我外婆有一座老屋,我妈是满女,其上有一哥和一姐共三姊妹。外婆93年去世,后来我舅就搬回老屋住了。下面有两件事需阐述: 一、老屋的旁边有一块小地,外婆生前口头遗嘱给我妈修房子的,当时(90年前)我家里也买好了红砖、石灰砂等建筑材料准备修房
情况是这样的,我是北京朝阳区高西店的,我们村被划为2009年50重点挂帐城中村,其他重点村的拆迁方式都叫拆迁而且很合理给百姓楼房跟钱.但是我们村很孙子,不叫拆迁说是叫改造.我不明白这两种叫法之间对我们的利益有什么不同,我感觉就是叫法不同其本质一样,大队就是用这种文字游戏来混淆概念来骗百姓,毕竟村里人没有文化啊...
我是租门面的.房东收了我门面定金2000元,他在收条上写了门面地址,门面总租金为1万,三年不变租金,和收款人的名字和收到定金日期。他现在有一个月了,已经交了定金了,他突然又说不租给我了,他现在在自己装修了,我该怎么办?
我是在一家大企业工作了10多年的普通员工,自公司实行薪酬改革后,我们的薪酬分成两种(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其实就是基本工资.我在06年因为岗位的调动造成业务年度排名末位.于是,我在第二年的岗位工资上被降了一档工资,到现在,我的岗位工资依然没有再调回来. 我自己觉得这对我是很不公平的,难道公司可以因为我其
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销售业务分包给一自然人,并签订销售代理协议,由他负责对销售中心进行管理,包括招聘和解雇销售人员。有四个问题:一、我公司可以和自然人签订销售代理吗?二、此承包者作为自然人是否不需要跟其招聘回来的售楼员签订劳动合同?三、我公司已经委托了一自然人对销售进行全权的代理,与售楼员
我于2007年7月就职于一家公司,公司一直没给我上社保,我于2011年3月自行辞职并申请劳动仲裁,请问现在是否已经过了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