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营业执照没注销,又办了一张,前张的营业执照也没用,可是现在国税务局要催款款,现在我能不能把现有的营业执照全部不要,重新在原来的地方再办一张营业执照,行不行。
公司因税务问题导致的法律责任是否能够和新的法人代表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们公司因为内部纠纷导致要投标股权转让!那以前的税务的判定的罚款金额还没有下来!那以后判罚确定后新的法人代表不去上缴相应的罚款 是否追究旧的法人代表的责任呢?因为害怕这点我想问下新的法人代表是在这方面和旧的法人代表承担相印的法律责任呢1?
我在本市开了一间复印店,面积不足10平方米,月毛收入不足3000元,地税局要征收月300元的税收,请问这样合适吗?地税局征收地税的标准是什么?
我咨询的是房产证办理的问题,问题如下: 我08年购买了一间商品房,至今房产证未能成功办理,原因是: 卖房一方在协议书中说明:购房款45.5万元,买方先付41.5万元,余款4万元。办理房产证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等卖方办理好房产证后,再付余款。 现在对方办理房产证似乎剩最后一关了,就是打税的问题,他们说
我临时走账的公司因税务问题被查,公司账号被封,我该怎么办?我的款客户已经转到他的账户里了,但现在那个公司说现在账户被税务局封了,款取不出来,已经等3个月了!原来说让客户开一个证明,说明工程无法完成,税务局就可以把款从账户里转到客户那,但一直没转回到客户那!我和这个公司领导的朋友是好朋友,当时没和那个
我朋友在澳洲开了个公司,合法注册,主要卖衣服和饰物,我在国内通过物流公司帮他发点货过去,我就是个人,没有注册公司的。这样法律允许吗,我需要交税吗?谢谢。
我想咨询有关税务方面的事情,麻烦您给我讲讲。事情是这样的,我于2010年5月底从别人那里接手了一个药房,各种证照也都过户到我的名下。但是我经营后才发现光靠卖药没什么生意,原来的老板是靠替人看病为主的。我继续做到7月底,实在是做不下去了,被迫关门,停止营业。我接手药店时,原来的老板每月报的税额是1000元,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