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祖了个门面,当时转让费花4万,+上装修8-9万,合同当时只签了一年,,(合同上著名,合同到期,我有优先租聘权,,,第2年房租按周边市场价增涨,合同到期之后,我有权将装修,设施进行转让)在我做了半年的时候,房东给我说涨房租,然后我每个月给他加了300(原合同1200,每3个月教房租)教了半年,过一个月他说要给我涨
我接了门面 ,当时接的转让费是1万八,接的时候又通过她了的,他同意了,但是只是口头答应说能让我做5年到10年不收房子,我接手后又装修2次,现在我想转出去她不让,她说她自己要做,我这个装让费向谁要。
案情 承租人B在两年前由承租人A手里接下店面,在签订合同之时,B没有跟房东重新拟定合同,而是继续按照A的合同承租,但是B跟房东把A之前的合同更换了承租人姓名,B当时还给了A一万六千元的门面转让费将门面转下来的。现在合同到期,房东想加房租的同时,还要求B付给他一万五千元的转让费才能将其店面继续转租给B,请问律师
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乙方承租甲方**门面,年租***,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并按原租金承租,如甲方毁约,按租金的确5%支付违约金,甲方允许乙方转让门面,甲方与另一方重签合同。若乙方转让门面,必须甲乙双方在场,甲方收乙方门面押金二千元,合同到期,甲方退还乙方押金。水
我阻了一间店铺,还有9个月合同。生意很淡,想转租出去,但房东以要加租,不续约等原因说不能转让。目的是迫使我没法经营,他再出租给别人好收取转让费,因为我租来时也给了他1万元转让费,他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急切需要答复,敬请回复
7年前从前任租店的人那以5万人民币转过来的店面! 期间再次与房东签约过2次3年的合同!但第7年初 我就与房东同时协商! 以押金的方式来抵消合同!我就不在签合同了!房东说 你想租多久就租多久! 这7年间房东涨过无数次价钱了~ 在我们那一排的店面 我是最高的门面租金! 我认了 我不说什么。 但就在今天 房东说:我做生意做
半个月前,看中了一个门面要转让,是以前的乙方,合同未到期。商定完转让价格,也和房东签订了新合同。但是问题出现,现在的门面工商所的同志说处于拆迁区域,不予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权与房东解除门面租赁合同并且追回转让费用吗? 以前的乙方收取了转让费,在新合同中没体现出来,但是接手了她以前的合同,合同到
我是南宁的,在城中村内租一自建房来做铺面卖文具。但房东收了一笔一万五的所谓转让费。合同三年,现我已以低价转出铺面,损失很大,我想问我能否要求他退回该笔费用。
我接手了一空的门面房,原来的店主向我收取了21000元的转让费,这种做法合法么?如果不合法。我还能要回转让费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