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8出生,2010年5月8日回其娘家,7月2日女方起诉离婚,8月16开庭审理,因女方无充分离婚理由,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我什么时候怎样起诉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前妻04年结婚05年生有一子,我们08年协议离婚了。协议书上写有一条,孩子如果我带不需要女方支付任何费用。由于前妻临时改变主意,最后不得已把离婚协议书双方名字对调后,孩子归女方抚养,我不需要支付其他费用。协议三份,双方各有一份,还有一份在民政局! 问题一:现在前妻突然提出让我每月支付费
离婚协议书上写有女方每月要支付给女儿150元的抚养费,但女方没有支付,也没看望过女儿。女儿长大后不抚养女方可以吗
孩子从小就跟着母亲一起生活,到三岁上幼儿园至今上一年级一直和身为乡镇教师的母亲在学校里生活和学习,父亲一年前在城里上班很少回家更没有照顾过孩子,最近一年由于工作变动来到和孩子母亲一个单位执教,不会做饭,不会照顾孩子,现在因夫妻感情不合母亲起诉离婚,孩子应判给谁,判后,抚养给是否必须支付? 现在孩子被
女方因为出轨。女方的家人对她的丈夫负者,出具一份保证书;保证她以后不会犯同样的错。如果出错,就赔偿对方10万元的损失费。我想问询一下,这样的保证书有效吗?谢谢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离婚后孩子由女方抚养再婚孩子随母姓是否还要征得男方同意
我妻子与她前夫属庭外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妻子所有,男方不承担抚养费。去年与我结婚为了以后孩子上学方便,我们想把孩子的姓名该随我姓,但她前夫不同意,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再就是如果孩子改母姓是否也要征得她前夫的同意?谢谢
你好,我因不堪忍受丈夫的家庭暴力问题,欲提出离婚,我想带孩子,由他支付抚养费,孩子现已三岁,我仍在山西师范大学读研,明年毕业,工作关系保留在大同的一所中学,有编制,读书期间,仍领工资,他于去年将工作定在山西农大,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一直由我抚养,由我父母看管,他只买过几袋奶粉,买过一些零食。但估计他不想
我有一个朋友善良老实,女,25岁,与一37岁山东男结婚,去年刚刚生了一男孩。男方在广州工作,女方回陕西生小孩子后一直留在自己娘家喂养小孩子。 男方一直以来都是很花心、到处勾搭拐骗其他妇女,且长期对女方当事人爱理不理,或者经常言语不和(男方经常找各种理由贬低或伤害女方心理,借此遮掩自己的作风问题),并经常
我与爱人结婚20余年了,本人1998年获得父亲赠与平房一间,有赠与公证,公赠书上受赠方只写了我的名字,但没明示个人,后来平房改造,本人获得独单一套,购买了产权,今年想和爱人离婚,请问我这房子能算我个人财产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