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签署协议,协议规定3年后房屋须出售、其获得的金额夫妻两人按一定比例分配。而现在夫妻双方一方执有房产证(即房产证上的户主名写的是那一方)。这样的协议是否存在法律效力?可否于公证处公证?公证以后若是三年后夫妻一方不同卖房、或不同意分配原定金额给对方,是否可以对之依法处理,使其强制性执行协议内容?若
被告方共有五人,应偿还债务25万元,经执行庭调解,每人5万,并下达调解书,已有2人还清,时隔15年的今天,还清的两人仍被冻结银行账户,请问还清的两人还有义务吗?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个朋友拜托我好朋友办事,结果给了4w块钱用于打通关系,我好朋友为其开据了一张借条,结果现在东窗事发,这样的借条有效力吗?
有人拟在我家门前建造房屋,系工业用地。由于通风、阳光等原因,经协商同意仅修建一楼,并出具承诺书一份。请问此承诺书如何做才具有法律效力?考虑到如日后此房屋转手,他人可能翻建二、三楼。请问应采取何种方法?
借条*** 农行卡号**************借款金额五十万元整.借款时一年整.利息0.02半年付1次利息,凭此据为证.借款人***身份证:******************2011年3月21日这份是传真传过来的,可以的吗?今天日期是3月20日,借款应该是明天汇给对方
我于2010年5月开始供货给对方,对方分别付了一部款2010年12月结清货款后,还欠货款伍万元正,可否计息,这张欠条应如何写才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