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和邻里发生口角,对方用砖块想扔我,被我用手拍掉,拍掉时碰到对方脑袋,医院检查为轻微脑震荡,总费用2万多,派出所已经拘留过我5天,现在对方还把我告上法院,我想请问对方的费用是不是要由我全部出?赔完后如果对方以后还有什么问题的话还会不会找我?怎样才能把这件事情彻底解决??
那天我和我父亲开车去送货,(我16周岁)经过一条街道,那里的人有点多,前面有个人一直慢慢的走给他打鸣示意之后他转过身来瞪了我们一眼,嘴里骂骂咧咧的,我就摇下车窗骂了他一句(你勺子么?),之后我们就继续往前走,大概三十米左右,堵车了走不动了, 那个人小跑过来使劲的敲砸副驾驶的玻璃,我刚把车窗摇下来他上来
上班时提醒了一下老板的儿子(20多岁),他就拿起棍子对着我的脑袋打过来,打破了脑袋,住院一个星期,医生说是轻微脑震荡,报了警,但警察没有抓人,找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但目前还头晕,医生说还不确定会不会有后遗症。现在老板付了医疗费和2000元营养费,其他等协商,但不知道要要求赔偿什么费用,多少钱。希望能够得到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