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们的老房子,因为我在城里买房,又有单位,所以转成居民户口。但我们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能建房吗?
我有一块别人卖给镇政府的地,镇政府又拿这块地给我们建房。但只给我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别的证都没有。我想问一下。 1。我有这块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不是可以证明这块地是我的? 2.如果我要建房还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方拥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地上附着物使用权,在取得使用权的时候已与村政府签订(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如土地在使用期间被征占,其土地补偿款全额归我方所有,但现在土地被征占,村民却告状要求取得补偿款,说我方并不是土地的真实所有者,之前的合同条款不受法律保护。我方该如何处理?
您好,我是大兴的一村民,现想拍本村的一块地盖超市(该地现为废工厂用地,有仓库等建筑,属集体建设用地),请问:重新建房的话,要办哪些手续?如果不办手续,直接建房,会不会遭到国土、城建等部门强拆?如果强拆,经济损失是否全部要自负?谢谢
我们家是农村,现有一块自留宅基地(已建房并居住30年),这块地是30年前由我父亲用另外一块地和我二伯父互相交换来的,现在这块自留宅基地使用权归谁?他人是否有权利实质性地占有这块地上的任何一个地方?我二伯父是否有权利将这块地转卖他人?
你好黄律师,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由村委卖给私人使用吗?然后私人再倒卖给别人建房。这种行为是不是违法的。并且很多村名没有签字同意转让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还想问一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转让?并且需履行相应的什么手续了?
请问九十年代初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宅基地建设用地申请表据有法律效力吗?
1993年镇政府搞开发,要求我家在街道旁的老房子归公,后来我爸请人写了一份申请划拔宅基地的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在一偏僻的荒地给我家划拔了一个宅基地建房。若干年后 镇上的人都补办房产证时,我家却不知道。请问如果有关部门不给补办产权证,那份经审批的宅基地申报表有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