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于2006年开了个小店,后来还在网上建了二级网站进行宣传,我们是以商行的名义来经营的,没有执照,属无照经营。现在工商局来查,我在网上了解到个体无照经营的罚款是5000以下,但是现在工商局以我们在网络上发布虚假广告造成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为由索要1万以上20万以下罚款,我们一直本分经营,公平买卖,除了无照之外没有欺诈客户的行为,请问工商局的处罚合不合理?为什么?如果不合理,有什么办法维护合法权益?谢谢!!
张生
为什么?请问可以做些解释吗?
我是一个外地的农村务工人员,而且又没有文化,所以对工商行政管理条例不懂,第一次开店没有办理营业就经营了14天,现在工商局传送了一份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说要罚我1000元,如果需要陈述和申辩必须3天之内写一份书面申辩书,我该怎么写,没有熟人不能拖关系,怎么样写详细一点就能不能免除处罚呢 第一次创业可能就要面临亏
本人有一问题想请教,我看到广州黄埔这边有一些没有营业执照的液化气代充点,现在想问一下如何才能用法律措施告发他们?已经打电话去工商局了,不过还没看到工商有行动。
想在重庆渝北开个小奶茶店,店面就几平米,因为听说办证挺麻烦而且需要很久,看其他小的餐饮小面馆之类的很多都没证的,所以就想直接经营,请问如果真的没办到时候被查到的话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请知道的朋友告诉一下,谢谢
自09年失业以后,东奔西跑的打零工做事,一直未能正常就业,我于10年10月份后,专职从事淘宝网上开店销售(在淘宝网上销售重庆特产食品,所有货源按正规渠道进货,在租的居民住所少量备货销售),艰难的维持生计。于2011年2,3月份得知重庆大力扶持微企,也兴致勃勃的咨询和办理相关事宜,因中途原因未能正常申请。2011年6
我的店面已经出租3个月,承租人以正在前置审批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为理由拖到现在。如果要定性“出租人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工商部门是否有首先告知的义务,比如,通知出租人停止租赁,如果出租人继续租赁的,工商部门才将出租人定性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现实生活中,出租人也很无奈,出租人只能催促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