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只规定了农民工一至四级的一次性赔偿标准,没有企业职工工伤一至四级的一次性赔偿标准。且农民工的标准好象明显偏少。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怎么没有精神损失费这一条? 如果工人是在下班的时候被公司里自己的铲车轧死的,那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还能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这一条吗?
我父亲于2010年1月28日在工作期间死亡,生前于天津市保安第八分公司工作,被派到双街西门子库房工作,保安公司为死者家属向西门子一次性索赔44万,但是需要分两次支付,由于家属不同意,保安公司与家属协商后决定由西门子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30万,保安公司为死者申报工伤34万,不予开任何证明,在两难的情况下家属决定只要4
我父亲于2010年1月28日在工作期间死亡,生前于天津市保安第八分公司工作,被派到双街西门子库房工作,保安公司为死者家属向西门子一次性索赔44万,但是需要分两次支付,由于家属不同意,保安公司与家属协商后决定由西门子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30万,保安公司为死者申报工伤34万,不予开任何证明,在两难的情况下家属决定只要4
亲戚是在编教师,在上课时,突发性死亡。当地市教育局认定为工伤死亡,但是,当地教育局给于的补偿是““一次性给于抚恤金40个月工资”,请问,这个补偿标准合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