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农村,我外婆有5个女儿,大女儿和三女儿都是小时候领养的,我母亲排第二,外婆一直与五女儿同住在老家老房子里,四女儿早些年因为与我五姨有金钱纠纷都不与家里往来,也不对外婆尽赡养义务,什么事情都是五女儿(与丈夫已离婚,独自带着一女儿)在一旁照料,现在外婆病重,家里有一栋自己盖的房子及几亩田,全部姐妹都回来(除四女儿外),因五女儿都在照料外婆,理因给予偏袒,分多些给她,请问遗嘱及房产继承需要怎样拟呢?
律师:你好! 宅基地房的产权证上是我父亲名字,父亲已在97年去世,因法定继承人有多人,至今未办遗产继承.如果我母亲现在办遗嘱公证,说明在百年之后她的份额全部由我继承,这份遗嘱是否受法律保护?(因产权证人不是她的名字), 到那时真的要拆迁时,我拿着这份遗嘱去办理遗产继承是否有效(我能得到母亲的份额吗)? 谢谢!
我婆婆再婚,其名下有房产一处。想做一份遗嘱公证,其实就是对他名下房产做一下公证,想问一下,遗嘱公证后,如果我婆婆是否对公证的房产仍有处分权,那如果处分的话,是否这份遗嘱公证就无效了?如果无效,申请公证遗嘱无效是由谁去办呢? 如果我婆婆直接把这个房产过户给我老公的话,怎么办理手续呢?是否可以按照房产买
我婆婆再婚,其名下有房产一处。想做一份遗嘱公证,其实就是对他名下房产做一下公证,想问一下,遗嘱公证后,如果我婆婆是否对公证的房产仍有处分权,那如果处分的话,是否这份遗嘱公证就无效了?如果无效,申请公证遗嘱无效是由谁去办呢? 如果我婆婆直接把这个房产过户给我老公的话,怎么办理手续呢?是否可以按照房产买
奶奶董某曾经收养一子名开杰,开杰3岁收养,14岁送回其生父母;奶奶董某早年丧偶后生儿子开成、开泉,后将次子开泉(7岁)送予杨家,并有立下收养字据协议。董某后改嫁,无再生子女,同时有与对方一孩子苏某(7岁)共同生活至其成家。奶奶2012年过世,曾办过遗嘱公证将房子由亲生长子开成继承,公证处要求办理继承公证。
请问,继承人(A为其中一子女)与被继承人(A父亲)不在同一城市,户口所在地不同,其他子女放弃继承该套没有遗嘱的房产,在有死亡证明的同时,是否还需要开具死亡公证?A想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客观事实1:我姥姥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二女儿想争夺房产,其中二女儿(也就是我妈)一直住在我姥姥这里。而他们并不孝顺,不出钱不出力。 事实2:我姥姥在前些年的时候已经在朝阳区公证处立了遗嘱,遗嘱内容是房产在她去世后归我。昨日晚间我姥姥刚刚去世,我今天上午已经去当初立遗嘱的那家公证处办理了声明:接受之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