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在九江的郊区,租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养猪或养鸡等养殖活动,请问有什么要注意的问题吗?
2002年我村委会响应国家 号召,在我村河滩地批了40多户空址我是其中一户【当时只有村委会30年期限的收据】后经几次建设,我在该地建了450平方的场房,80平方小商店及80平方居住房;现市水利局要开发搞一个公园,我能得到哪些合理赔偿?水利局领导说只赔偿资金,不提供养殖新址,这样合理吗?我该咋办?请律师解答一下。 快快
我生活在农村前几年建个2000平的鸡舍,我不信什么迷信,随意就建完了,邻居家去年建了个房子说我鸡房对他家不利年前就在我鸡舍烟囱旁不到1米堆放了秸秆高3米高【堆放秸秆的地方是他家的面积】,鸡舍的建筑材料都是易燃材料如木材,塑料材料。我去他家和他说了他也不挪了,我现在没养鸡,养鸡就得取暖烟囱离秸秆堆那么近万一
我是从事巴马香猪加工养殖,由于养殖规模太小,想扩大养殖规模,我与农民已经谈妥一块地通过流转的方式用来从事养猪,但国土局认为这块地是农保地是否可以用来养猪也拿不准,想请问专家,我是否可以在这块地上盖简易猪舍养殖香猪。
承租农村土地及房屋作为养殖生产经营用地可以自建房屋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您好,首先感谢您回答我的问题!我打算在北京郊区租用农村土地进行养殖生产经营活动。本人是城镇居民户口,在网上看到很多关于在农村租用土地所引发的纠纷,有些担心。请问: 1)如果农民告诉我们“他的土地以及房屋不是农业用地”,作为承租方,我们如何确认是否属实呢?有哪些部门或者方式可以核实呢? 2)除了农用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