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由于当月旷工致自动离职,公司是否有权不给予发放当月工资?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保健按摩师,2010年9月到某养生会所工作。到2011年9月工作已近满一年,在这期间,公司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合同协议,其技师管理条例有说明“旷工2日算自动离职,没旷工1日扣100块。”由于个人原因,10月1号开始旷工了,想自动离职。当月上了57个钟(每个钟1小时/15块,工资每月18号发放)收入是885块,想等到18号去领
换了新老板,要求我们签合同 ,不签就没有奖金。 因 有事需要辞职 ,公司不受理,只有自动离职 。 公司说不发放当月工资以及押金。 后又说押金可以退,但是要扣除500块违约金。 这样的话,就是当月工资联给了,还要扣除500块违约金、 因为合同上写,如果合同未到期离职需赔偿公司500块。(合同一式两份 ,但是公司并没
我所在的单位是家私人医院,医院领导于2010年9月11日发布项文件称职工无故旷工累计三次的算自动离职扣发当月工资、绩效,辞职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办公室,离职时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工资,停发当季度绩效,未提前通知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请问这样做合法吗?如果我刚好工作到那季度的月底辞职他扣我那季度的绩效是不是不能
我所在的单位是家私人医院,医院领导于2010年9月11日发布项文件称职工无故旷工累计三次的算自动离职扣发当月工资、绩效,辞职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办公室,离职时按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工资,停发当季度绩效,未提前通知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请问这样做合法吗?如果我刚好工作到那季度的月底辞职他扣我那季度的绩效是不是不能
领导批准了我的辞职申请书,一月之后才可以走,但后因有事需提前离职商议未果,我便自动离职,不去上班了! 而后公司领导说自动离职属旷工,旷工三天就没有工资了! 公司这样做我能否该拿到我应有的工资?
我上班结束止12月4号 此前因公司领导在本人不同意的情进行工作调动 所以选择辞职 一次与人事主管沟通 另一次与上级领导沟通 均未果 所以自动离职 一个月后到了发工资的时间 公司仍未发放我从11月1号到12月5号期间的工资 我是否可以向劳动局请求帮助 讨回我应得工资
就是我提前30天离职但是离职期间公司发放的福利是否应该给我,
就是我提前30天离职但是离职期间公司发放的福利是否应该给我,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工作满一个月,签了合同,但不满公司所给职位,自动离职,是否能
工作满一个月,签了合同,但不满公司所给职位,自动离职,是否能领取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