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农村的,最近告诉铁路征占了我家附近的林地,涉及一百一十多万的补偿款问题,而这片林地前些日子被个人租用,这个合同是同村委会签署的,但这份合同存在很多问题:1. 承包费一栏空白,无具体数额。2. 林木补偿费比例空白。3. 林地补偿费空白。4. 无村民代表签字。(合同附件明确表明:只有在村民代表签字的前提下方可签署合同5. 林照办理也不符合程序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起诉这份合同无效有多大的胜算?谢谢?
基本情况: 公租住房东城区中鲜鱼巷8号北房三间,开两个门,另外西房一间,父亲为承租人。公租住房处的户口长期由两个老人、大儿、女儿、小儿共户,直至女儿(1979年)、小儿(1989年)婚后先后迁出,大儿1989年由山西插队后回京迁入父亲承租房,之后二老与大儿一起生活。2003年初大儿新购买西直门具有产权的住房,两老人及
我村现在把卖地补偿款都给了现土地承包人,问,有户口没地的妻子和新生儿应该分得补偿款吗?村里这样分配合法吗?我们现在应该怎没办?
动迁安置补偿款有份.分配的安置房有份但户主不让享受应该吗.如何取的应有的权益
您好 我家这次在动迁中享受到钱款的共有10人(被动迁房中有3个独立户口.其中小弟弟一人一个户口.大弟弟一家三人一只户口.妹妹一家3人和父母及我孩子6人是一个户口.被拆的房屋大概有70平方).现在对动迁钱款没异议.但是现在父母不让我孩子得到分配下来的安置房.(这次动迁组按10人分了四间房子.一套74平方三套65平方.没具体
市里修环城路占了我村几十亩土地,其中一部分是村民的口粮地。我村实行的是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每五年一调整,现在是五年一调整的第三年。这三年中有死亡和出生的人。请问,这补偿款如何分配最合理?谢谢了!
我父亲在建筑工地因挡土墙倒塌意外身亡,母亲已经不在,我和妹妹尚未结婚,上面剩一个奶奶,请问这种情况下,补偿金有没有法律规定膳养老人的费用是多少,我奶奶自己生活,没有在任何一个儿子家里生活.现在叔叔和姑姑婶子都在看着这份钱眼红,帮我奶争夺这部分款项,我们并不是不想膳养奶奶,我父亲应尽的义务我们会做的更好,可是我们
我村土地因地震北川迁址被征用,获得补偿款。(多少不知道)村小组长找了几个人(多数是亲戚)商量分款,有1.7万的,有1万的,有5千的,有3千的,有2千的。我问组长分配方案和要求财务公开,他说:“不想跟你说,你去告好了。”还说我是外嫁女,应少分土地款。 我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95年都因工作关系户口迁出了本村。家
奶奶家的房子要动迁了,房屋性质为公房,被拆迁人认定为我奶奶一人。动迁不以户口计算。现此套房内户口有我奶奶,小女儿及她的儿子,还有我父亲和我。动迁不以户口计数,但奶奶小女儿以她户口从未迁出为由要求获得一套两室一厅,我和我父亲需自行出资1/3房款才能获得房屋补偿,我觉得非常不合理,想请问依照法律程序此动迁
我们所在的村里在2005年的时候从新分配了土地,我女儿是在2006年出生并报了户口。2010年,整个村子进行拆迁,可是经过村民自己投票选出的分配方法中规定,像我女儿这样有户口没分到土地的只能拿到赔偿款的6折。请问这样分配是否侵犯了我女儿的权利?还有,村民在进行投票时只通过了58%,这样的投票结果能成立吗?如果和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