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农村土地及房屋作为养殖生产经营用地可以自建房屋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您好,首先感谢您回答我的问题!我打算在北京郊区租用农村土地进行养殖生产经营活动。本人是城镇居民户口,在网上看到很多关于在农村租用土地所引发的纠纷,有些担心。请问: 1)如果农民告诉我们“他的土地以及房屋不是农业用地”,作为承租方,我们如何确认是否属实呢?有哪些部门或者方式可以核实呢? 2)除了农用地不得使用以外,哪些土地使用性质也不能进行生产经营呢?比如:原来是所学校或者养老院,但现在废除了,这样的土地可以使用吗? 3)确认承租的土地不是农用地之后,是否可以自建养殖、生活用房呢?网上说“未经许可,不能自行建设”,是吗? 4)承租农民的土地和房屋还有那些需要注意的吗?请大家指教!感谢万分!
位于蚌埠怀远荆涂风景区 紧靠涂山脚下 农田稀少 主要的经济收入是石榴这边最近拆迁 房子600一平方 土地(石榴圆)3W一亩请问 国家对这块有具体补偿标准么?
结婚后,夫妻其中一方单位集资建房,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签订的是集资一方一个人的名字。由于当时首付是共同出资(一人一半),后来办理银行公积金贷款,上面签字确认时是签双方的名字。想咨询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是否可以写两人的名字,还是只能写集资方一个人的名字?该房屋产权是归集资一方所有,还是归双方共同所有?谢谢
我们村有开发商要开发。本村房子占了,给补偿了, 那么房子底下的土地归谁?还给农民补偿吗?开发商说房子底下的土地不给补偿了。合理吗 您好,房子的底下的土地不给我们农民补偿,违法吗?谢谢
情况是,原先我们家与伯父家共同盖了一幢五层的房子,现在要把老家那一半的房子卖给伯父, 我们希望是20万给他,但是他说没有这么多钱,要分期付,这样的话,我们过户给他以后,我们有哪些法律依 据,可以要求他继续还款,尽量不产生违约的情况?非常感谢.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农村土地及房屋继承问题。具体情况如下:父母是农民,父亲已经过世,母亲年纪也越来越大。家里刚建了一栋楼(原来是村,去年刚转为社区),没有房产证,另有2亩多农田和果园(村里80年代将土地承包到户,目前县城扩展,很多村民已经被征收或卖掉很多农田和果园)。我本人户口因01年读书迁出,现在
本人想在九江的郊区,租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养猪或养鸡等养殖活动,请问有什么要注意的问题吗?
我是从事巴马香猪加工养殖,由于养殖规模太小,想扩大养殖规模,我与农民已经谈妥一块地通过流转的方式用来从事养猪,但国土局认为这块地是农保地是否可以用来养猪也拿不准,想请问专家,我是否可以在这块地上盖简易猪舍养殖香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