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所房子是在单位的福利分房,后来我购买了已取得房产证,但后来单位把房子所属的地皮卖给了开发商,现在开发商要拆我的房子。我想请问开发商是否有这权利?
我于2006年7月与房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名为“预定商品房证明单”的协议,注明房子面积、房号、单价、总价,并支付了2万元定金。同时约定以开发商电话通知为准为我保留购买权,签署购房合同时,该房单价总价和“证明单”上一致,如果开发商在电话通知前向第三人预售该房,则双倍返还定金。但因为开发商自身手续存在问题,该房
我家的房子是95年买的,买的时候交了2000块做房产证,结果房产商只以我妈的名字做了一个土地使用证,还有四户人家房子的一起做了个集体房产证,后来给房产证给开发商拿去贷款了,到现在房产开发商的钱都没有还清给银行,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拿到房产证?开发商做这样的事有没有犯法?
房子的拆迁费怎么算?如果我买的房子当初合同上是128,现在开发商说多了7平方要给钱?怎么办?
房子的拆迁费怎么算?如果我买的房子当初合同上是128,现在开发商说多了7平方要给钱?怎么办?
我是一住户 我房子被开发商打桩家里给震裂好多处裂缝 还有卫生间贴在墙上的面砖已给震的掉到地上 我们这栋20户住户家里都有不同程度破坏 我们找到开发商 开发商让我们找我们那个办事处 我们找到办事处办事处让我们找开发商 我们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权利 请哪位高人给我们指点
建新房震伤老房子,出现了3个房子不同程度的裂缝,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像开发商索赔建筑受损赔偿费吗?
房子因为附近建新房,3个房间出现不同程度的7-8处裂缝,这样的情况让人无法接受。那么我们要提供什么材料吗?具体的情况怎么做呢?需要联合当地的居委会向开发商索赔吗?
跟开发商签订了的合同到期了,但没交房,担心开发商把房子再卖给别人然后破产.
我们2007年跟保山坤龙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已在建设局备案,我现在持有复印件),并按合同要求支付了30%首付款。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是2008年12月30日,可开发商一直拖到2009年才动工,目前该商品房已基本建设完毕,正在安装电线、电缆等。现在开发商要求我们再支付剩余房款50%的现金才同意到今年年底交房,不然就
楼道正上方与屋顶之间加了一面现浇地,形成一个封闭的小房子,是开发商所有吗
我住顶楼,可以封阁楼的那种,在顶楼楼道顶和屋顶之间,开发商打了现浇,也就形成了一个小房子,我和对门都可以通过阁楼打开这个小房子,现在对门先打开了这个小房子并进行装修,我说你得让我也用一半吧,他说这是开发商的房子,开发商答应送给他了,但我认为这是公用空间,我也有权使用,我该怎么办?
请问各位律师专家:我购买的房子在合同中约定的是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再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但是房子快交工了,开发商仍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我的贷款没有办成,开发商要求一次性付款,不然不交钥匙,或者要收回房子,一次性付款也按照合同中的价格付,不给优惠。我想请问开发商有权收回房子吗?或者还有什么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