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事实1:我姥姥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二女儿想争夺房产,其中二女儿(也就是我妈)一直住在我姥姥这里。而他们并不孝顺,不出钱不出力。 事实2:我姥姥在前些年的时候已经在朝阳区公证处立了遗嘱,遗嘱内容是房产在她去世后归我。昨日晚间我姥姥刚刚去世,我今天上午已经去当初立遗嘱的那家公证处办理了声明:接受之前公证遗嘱的遗赠。 事实3:房本名字目前是我姥姥唯一的,当初买的单位房,是全产权买下的。拥有完整产权。户口本上的户主也是我姥姥。我姥爷的死亡是在92年,而当时买房时候是90年代末。房产本上标注的是99年。也就是说,我姥姥对于这套房子具有完全处置权。 问题1:公证处说你办理声明后该去起诉你母亲和你大姨,胜诉后拿着判决直接去朝阳区房管局办理过户就行了。请问是这样吗?我该用什么名义起诉,直接起诉就可以吗?起诉后多久才会判下来? 问题2:目前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都在我这里。请问这些东西,哪些是我需要必须保管的(好有利于我未来胜诉)? 问题3:户口本户主是我姥姥的,一旦户口销户后,户主该变成谁,对于房产这块是否有影响?我妈妈我大姨甚至我爸爸的户口全在这里(他们从十几年前就打算争夺房产了,非要从别的地方迁户口过来)。 问题3:现在的纠结点在于,我大姨和我母亲分别说是他们出钱赡养的老人(实际上没有,但医院收据被他们抢夺走了。还好我每次都是刷银行卡,而且是同一张银行卡,这样我银行卡流水记录里是有的。他们这样胡搅蛮缠,会不会对房产过户到我名下的官司产生影响。我担心他们这种节外生枝的无理取闹。我该怎么应付。
2002年父母写了一份遗嘱,父亲的福利房由我来交款,以后房子由我来继承,父母双方签字,03年母亲去世,父亲还在,但该遗嘱未经公证,问该遗嘱以后是否有效,房产以后能否由我来继承? 遗嘱是父亲执笔,父母亲签字,不知有没有影响其法律效力。
老人去世,儿子拿出12年前的遗嘱说是公证的,请问房产是老人的名字
老人去世,儿子拿出12年前的遗嘱说是公证的,请问房产是老人的名字,其它子女有继承权吗
老人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产写了遗嘱并做了公证,但是受赠人先于老人去世,那房子怎么办
老人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产写了遗嘱并做了公证,但是受赠人先于老人去世,那房子怎么办
请问,继承人(A为其中一子女)与被继承人(A父亲)不在同一城市,户口所在地不同,其他子女放弃继承该套没有遗嘱的房产,在有死亡证明的同时,是否还需要开具死亡公证?A想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我父亲留有一户房产,现己起诉 父亲有公证遗嘱父亲把他有权部分留给我和妹妹。
父亲在世时和老大老二俩个儿子没有来往,现在老大老二两家占房子打赖。我妹妹又动,心眼要和我共同继承房产证,我不同意。请问专家我该怎么办?
房产赠与公证完成,但几年后未办理过户,现在如何办理,如果不办理过户,会有什么问题?
房产赠与公证完成,但几年后未办理过户,现在如何办理,如果不办理过户,会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