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市的一个二级工伤致残职工,2000年六月我在工作中从货车上掉下来(当时我在装货,司机就开了车把我甩了下来,当时鉴定结果我没有任何过错,司机全责)造成我从胸7以下瘫痪无知觉,大小便不能自理,不能行走,至今已经9年了,这九年中我一直在医院恢复治疗,单位派专人24小时护理(5人,白班夜班这样上)单位负责住院及护理员费用,期间我提出过解决我的生活看病问题然后我回家的问题,但是单位没有任何反应,现在已经听说单位就要破产,正在着手解决一些遗留问题,还没有人提出解决我工伤后续问题,现在如果可以让我出院,我需要解决住房(我家是3楼面积也比较小,孩子也大了,而且房子也不是我的名字)、陪伴、看病问题,请问律师,我提出这些要求应不应该得到合理解决,并且像我这样的二级伤残完全不能离开陪护的人,按照24小时的护理,应该配备几个陪伴才适当,护工的工资标准以哪种为准?如果按照现行工伤陪伴护理费标准根本无法找到人做应该怎么办? 另外,除去以上我说的三点,像我这样的工伤,一般都是怎么解决的 谢谢,我现在为这个问题很头疼
在上班期间(是私人老板,未成立公司),意外从货车上摔下(货车有超载),造成胸椎压缩性骨折2处,胸前软骨骨折1处,医生说以后可能会有老年背痛的后遗症,并且不能使重力,由于是农村人要做农活,这样造成农村重活不能做不说,而且以后不能再从事这种工作,目前此工作收入在80--90元/天,现在对方付了5千元的医疗费,就打算私了,我想请问
我舅舅因为工伤脚跟损伤走路一瘸一拐的,鉴定为7级伤残,第一年给了全年的工资,第二年给的少点了,现在是第三年,想要赔偿应该怎么办?
公司同事晚上上班脚受伤,就直接去了医院。后来去社报申请工伤赔偿,带去医疗发票,他说必须工伤申请日期后的医疗发票才能申请工伤保险赔偿,难道发生事故时要先去申报再去住院?
2010.5月我的手指工伤鉴定为十级,与昆山用人单位签定3年的劳动合同,请问如果我现在辞职公司应该如何对我赔偿?大概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您好,本人在去年公司组织的一次员工活动中,摔伤了手,骨折并动了手术,再过两个月还要去医院取钢管,取完后会留下6厘米左右的疤痕,我想到时候做美容去掉疤痕,但公司说这个费用要自自己负责. 而且医生也说取出钢管后多少会留下些后遗症.现公司只愿意出医药费,不愿意做作何赔偿, 请问,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如果可以,应该怎么赔
买有工伤保险,现在配有假肢,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认可的,现在要和企业解除合同,假肢款该如何理赔?当时没有做停工留薪期的确认,停工留薪期该怎么确定时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厂里给我上报的缴费基数少了,现在工伤保险按缴费标淮支付,这样少了许多,该怎么做? 有假肢使用年限和维护费的鉴定报告,厂里给我买的何险是
一个朋友的母亲在福建一餐馆打工,包吃包住,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一个多月以后,突发脑溢血,经医院抢救,下发病危通知书,称最多能活5天。其家人坚持落叶归根,在当晚就办理出院手续并找车往老家送,但是数小时后在路途上去世。咨询如下: 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认定为公亡,但是
您好我在2009年10月4号右手大拇指被机器扎伤期间在绍兴人民医院治疗13天后出院直到2010年5月20日到绍兴县柯桥中心医院做的伤残坚定,请问以下大概这个伤残坚定多长时间能批下来,批下来之后我该怎样梭要赔偿费用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