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体购房,职工按照与房产商的购房合同交钱是1200元/m2(2003年房),现在检察院查出单位小金库,领导说是1500元/m2,多出的300元/m2说是单位补贴给职工了。这样单位职工的购房合同还算不算数?职工真的需要交那300元/m2的差价吗?领导从来也没说过是给过补贴了呀!
因单位发生私分国有资产案,普通职工要求上缴”违法所得“但“作为一名被招聘到报社打工的普通职工,我既不是领导也不是财务人员,对于单位的账务是无权过问的。我所能做的就是拼命工作,按劳取酬。在**报社工作期间,我按照每年初制订的考核方案,加倍努力工作,图的就是年底多点成绩,心安理得地按管理方案多领取些工资、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基金,是否需要上解国库? 需上解的依据是哪一部法规? 帮帮忙, 谢谢! 例:某县国资局处置国有资产,得到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没有上缴国库,将处置收益留存在国资局的账户上,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基金。这一做法是否合规? 是否违反我国预算法及国有资产有关方面的管理规定? 急盼解答........ 谢谢
厂长私下和卖家签订了买卖合同而没有经过职工大会。职工阻挠厂长出卖国有资产是否侵犯买主对货物的所有权,是否可以立案上告公司和职工?
我单位在两年内分别按照单位领导安排伪造养殖户花名册套出8万元钱,分别以年终奖的形式发给职工,7人每人一万元,余下的在单位杂支和慰问局领导,请问我们是犯了什么罪? 该款项是财政划拨的能繁母猪补贴款,已经发放完后剩下的。一审法院认定为共同贪污罪。单位领导开会安排伪造花名册,套出后没有立即私分,叫单位报账员
1998年国有资产转资变为有限公司最近由于查出隐匿国有资产一部分,当时我们每个职工按级别认购股份,后来过几年国有股全部退出,再一次职工认购股份,现在上级部门叫我们原价退回,要恢复到原点,说国资委有红头文件规定,
我租用供销社的门面八年到期时间2011.1.20与2011.4.20日,合同上特别写有乙方优先,可是对方09年10月已变相过户他了,同年12.4日我才收到通知叫我们五日内去登记我在通知上签了(我现在就登记)我还能卖吗?现在我该怎么办?为何不是公开拍卖呢!
李律师您好!我想问您国有资产被卖掉,企业职工将被分流整合,有没有资产随着人走这一种说法呢?若有,是依据了那条文件?请您问我解答,很急呀!! 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