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在某公司上班三年多,今公司忽然辞退我,我不接受,于是我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接着,公司为应诉而捏造事实,然后胁迫员工搞“签名”活动!公司这样做,证据能有效吗?
无中生有说我工作中犯错,然后胁迫员工在“情况反映”中搞“签名”活动!
我家的车是两年前出了事故,当时伤者家人说伤者是聋哑人,但是后来就再也不说这个话了,现在他们到法院要求我家赔偿十几万,说是车祸照成他的聋哑,并且有鉴定中心的鉴定,我如果到伤者的当地收集证据,什么样的证据是有效的
女孩被骗感情,后来才发现原来是两人有预谋的想让女孩骗往外地,女孩醒悟,现在骗子还不死心,女孩不想闹的上不成班,但是又不甘心,怎样取得的证据才是有效的,不可反驳的,让骗子写下事情的经过并按上指印,有效吗,或是有其他的方法,请指导 本来以为是一个人,然后当时报了警,因为没有前科没有证据,况且是感情问题就
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人能否要求国家赔偿?
我表弟被人诬陷说对他人构成故意伤害后被公安机关刑拘,后又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关押进看守所,受尽了人身和精神等方面的伤害。再后来经过我们家人多方上访,公安机关多次补充侦查,检察院终于对我表弟故意伤害一案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鉴于我表弟被羁押后,既无劳动的权利又无劳动的收入,思想上和精神上承受
我有4包被套托运到外地,托运站弄丢一包,托运单上只写了托运物品为被套未写明价值多少,但我有加工厂老板为我证明这批货物的价值(可以出庭作证)和我的收货人出具的书面证明(由于路途比较遥远可能不能出庭作证)来证明没有收到这包货物的价值,托运站已给我出具已提3包欠一包的单子,承认丢货的事实,但不承认丢失货物的价值,
一同事在单位中四处宣扬我的隐私,并进行侮辱诽谤,造成恶劣影响。事后,我在公开场合要求其签下保证书,承认传播隐私及诽谤的事实,并承诺今后不再做同样事情。保证书有第三方证明他是自愿签名。 请问我可否以此保证书作为他承认侵权的证据,起诉他侵权名誉权及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