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有一个朋友被刑拘了,请了一个律师,律师见过他之后,说具体情况不能跟家属说。我们也是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才请律师的,而且那个警官也说了,这个时候请律师纯粹是浪费钱。到头来律师还是不跟我们说具体情况,难道这真的是浪费钱?
现在我想知道律师见过嫌疑人后,案发时的情况能否对家属说?不是想了解案件进展,只是想知道案发时的情况。
案情是这样的:
我一个朋友与人合伙开了家餐馆,招了一个女工,这个女工还带着一个孩子(孩子的腿还折了),我朋友看她们可怜就用她了。这个女工一来就向我朋友借了500元钱,她平时不怎么做事只顾着带她女儿,客人的意见都很大,只做了四天,我朋友的合伙人就把她给开除了。开除后的几天这个女的没事做,就整天在我朋友的店门口闲逛,有一次她又跑来向我朋友借钱,我朋友没同意。后来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那个女的就打她女儿,她女儿一直在哭。我朋友就把她女儿抱起来哄,那个女就叫我朋友去哄她女儿睡觉,我朋友就真的把小孩抱进去睡了,就三分钟的时间,那个女的就进来了,我朋友就出去买菜了。不知过了多久,那女的就发短信给我朋友,说她女儿说,小便的地方痛,叔叔摸了。我朋友当时气得脸唰白,跑过来跟她理论,她要求私了,我朋友不同意就打110了。警察过来了解情况之后说:这点小事你们自己解决。我朋友还是不服,又跑到派出所去要求警察受理。我朋友在北京,又是奥运期间,警察就把他们俩关起来了,第二天那个女的(她当时带着小孩)就被放出来了,我朋友还在里面。听说那天下午我朋友还带着那个小女孩去检查了,那个小女孩阴道红肿,外阴炎,处女膜还是好的,医生说这不像是被人摸的。在派出所的时候那个小女孩指着我朋友说:叔叔摸,叔叔摸。
凭这两点就能定我朋友的罪吗?现在我朋友被刑拘一个月了,刑拘就一定会判刑吗?听说如果是被冤枉而刑拘的,国家是要赔偿的。但是前几天去送衣服的时候,检查衣物的人说,一般弄进来,都会给加个罪名的,国家不可能赔你钱的,至少罪名轻重,就得看律师的能力了。
那个小孩才3岁多,她的话能做为证据吗?还有就是外阴炎能做为证据吗?又没做指纹鉴定,很有可能是小孩自己弄的,或她妈妈弄的呢。她妈妈是想要钱才想出这一招的。 我朋友是抱过她,但不能确定那阴道炎就是朋友弄出来,可能抱她之前就有了,或许是她妈妈在我朋友走之后弄的也有可能啊。 我朋友的家人已经委托律师了,就是不知道那个律师的能力怎么样啊。那个律师已经见过我朋友一面了,律师说案情跟我们知道的差不多,但具体情况不能跟家属说。
公安局把嫌疑人的案件送到检察院批捕,律师在此期间不能见嫌疑人是这样吗?
我老公犯事了,我请的律师上个礼拜四去见他,结果他的案件送到检察院了,公安局的说要等到资料来才能会见,有这种说法吗?还是我的律师不尽责任. 如果有可能是什么情况呢?
在理论上说是在嫌疑人被第一次传唤之后律师就可以申请会见,可实际情况在逮捕前乃至逮捕后的补充侦察阶段,律师就见不到嫌疑人,等案件侦察结束转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候,才见到,这是怎么回事
公安机关发出传讯函,传讯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接受侦查询问,如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有些情况不能到的,会有什么处罚.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我不同意调解要求判实刑,犯罪嫌疑人家属把钱交到法院,法院会怎么判决
我在2009年7月7日被人打伤,当时报警,被带往派出所,当时因两家挨边做生意,需要有人看生意,打我的人没去派出所,而是犯罪嫌疑人的老婆和小姨子去的派出所,派出所问完笔录后,我说我左肋疼的厉害,得去拍个片子,派出所给我开具法医鉴定委托书,在医院出的证明为第六,七根肋骨骨折,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我于当晚住院,
刑拘快一年了,只是最开始电话告知我们家属刑拘了,这样对吗?到现在也不知道到什么阶段了,我们是延边的又不好联系,还是去海关缉私局问吗?
我弟弟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拘,据说是秘押,我想请问在此期间我们是否可以找律师见面。 我咨询了公安局的朋友说是不能见,是不是真的
各位律师好,我是刑侦战线的一名侦察员,在我的工作中遇到这样一件事:一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抢劫出租车司机财物被执行逮捕,逮捕后,他的律师找到我们,说我要为我的当事人申请改变强制措施,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我们认为其对社会危害大,没有采纳,那为律师就急了,对我们说,法律有规定,我们律师可以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