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和对门共用一个L型的楼道,我家在拐弯处,大门贴着楼道的墙,对门在L型的尽头。本来两家大门相聚3米远,中间还有一个共用的触摸式登,方便进出。昨天对门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突然安装了一道防盗门,把三分之二的楼道划为他家自留地,我家和他家的大门只有一米的距离。而且那个照明灯也被圈在里边,最重要的是两个门相距
我家于1987年10月发了宅基地使用证,当时没有仔细核实所记载内容,当时记载我家南北长为24.5米。实际长度为28米。后由于建房丈量土地,测得土地实际为28米。我家建房后原有旧墙根基仍留。问是否能房后我家得3.5米是否受法律保护,可以到土地管理部门变更登记?还是得到法院提起诉讼? 感激不尽!
我家的房基地宗地面积为1385平米,审批面积为330平米,对于多余的部分村中是否可以收取费用?
我家的房基地宗地面积为1385平米,审批面积为330平米,对于多余的部分村中是否可以收取费用?
您好! 请问您,我村城中村改造,可是我家买房基地时建房协议书写房基地全长22米,每排留5米道,即房前留4米,房后留1米。建房户由正房后言全长尺寸为17米。 我村必须让一致留的。 道路的钱是我家花的。宽16米。 可是房改面积就把宽16米*5米=80米的道的面积减去了,我想和您咨询一下,道的面积应不应该给我家算上?
您好,我是河南洛阳的,前几天回家听家人说我们家的宅基证上的面积和我们家现有的面积不符,现在目前的宅基地是四分,而宅基地上的是二分半,其它的部分用虚线划过,并注明是超出的部分,可我们老一辈传下来的老宅子院,后听家人讲在十五年前村里量宅子的面积时,因为说是重新造册记录,这么多年过去了,前两年才拿到宅基证
拆迁时我家是农村,我家的房子准建证上的面积是108平方,拆迁时拆迁人按房子实际测量为85平方,其中新房子与老房子中间的12平方拆迁方不算,但我村其他村民的房子,有准建手续,但没有房子的(房子没有修),拆迁人都准建手续上的面积给予了补偿.请部我们这种情况(拆迁遭遇不公平对待)向什么部门反映
我的父亲和邻居的父亲是两兄弟,所以居住在同一个院子里。我家在院子的里面,他家在外面所以就紧挨过道,后来两位父亲先后去世,现在他家要修房子,就会改变我家的过道,而且改变后的过道不仅会影响我家房子的方向,还不足1米宽。如果他家的房子修起来会紧挨我家的房檐我家漆黑一片请问我有什么方法来维护我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