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6岁的孩子在上幼儿园时,午休后老师搬床时撞到我儿子,致使我的孩子左眼眉毛处碰伤,伤口有3.5厘米长,并缝了三针,医生说会留下疤痕,破相了,请问这种情况幼儿园和老师是否应该赔偿?法律上有没有具体的规定?我又应该如何索赔?
我儿子4岁,再幼儿园户外活动时和小朋友追球摔在了花池上将上唇和鼻子之间摔了一道三厘米的口子缝了三针,但看护的老师是孩子的妈妈,孩子的妈妈在那里上班这样的情况幼儿园应该如何赔偿。
我无证驾驶一辆没有牌照摩托车,实施左转弯,与一辆直行的高速行驶的出租车相撞,我头部重伤,左脚骨裂,我是否还应该赔偿出租车的车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