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后门山百年前是荒芜的茅草山,近百年来在祖上的经营管理下现在毛、茶叶已具规模,现高速公路征用此山。村干部却告诉我此山已托管给某村民,(没有自留山证)那么补偿款该给谁呢?谢谢!
我问一下!就是山地和土地是不是补偿是一样的?山地应该补偿多少钱?那么山地上的果树苗又怎么算?还有不要告诉我什么[土地管理条例]上面没有写山地的内容!我们这正常土地征战时每亩地4.2万那么山地应该是多少!做好吧!相关条例和价格标准说一下!拜托了!
各位有识之士,我现在有一事不明,请求帮帮:我是云南丽江的,我家的一块自留山因建水电站将被征收,由于我们家烧火做饭的柴、肥料(树叶和草)及牲口放牧都要在自留山来实现,再加上山上栽有桐油树、还有一些野生的药、香料,自留山被征收后我家就没地方找柴、没地方放牧,桐油树也将没了,对我家造成很大的损失!我去问我
我祖父85年曾分得一片自留山,87年去世后至今该山都没有重新进行分配,一直闲置着。我父亲于71年病故,我母亲也于99年逝世。我兄妹都在外地工作,户口已迁出;我无力在外购房,但在老家仍有房屋。现在有关部门拟将在当地兴建一条高速公路,需要征用祖父生前部分自留山,请问我们能否获得补偿?
订婚后两人解婚女方索要青春补偿费(也就是民间所说的付点责任)是否合理。我们两个人都有做错的地方。上次我也在这个论坛发布多我们俩的矛盾关系是否违反法律。上次的帖子我会贴在下面,请问下介于这样的问题我是否要支付那所谓的青春补偿费! 上次的帖子: 标 题: 订婚后的第三者 问 题: 我和我的对象虽然
我岳父家(农户)在北京郊区承租了本村的自留山有二十几年了,当时与村委会签订了合同,并经过了当地县一级别公证处的公正。大致内容规定:1,合同期限为长期,无期限,子女可以继承;2,所有地上植物的收入归承租人所有;3,合同记录了当时具体的树木数量。 目前,已经二十几年了,整个自留山在一家人的管理下,已经生长
订婚后两人解婚女方索要青春补偿费(也就是民间所说的付点责任)是否合理。我们两个人都有做错的地方。上次我也在这个论坛发布多我们俩的矛盾关系是否违反法律。上次的帖子我会贴在下面,请问下介于这样的问题我是否要支付那所谓的青春补偿费! 上次的帖子: 标 题: 订婚后的第三者 问 题: 我和我的对象虽然
我家是1960年下放到农村的,1985年领到自留山山权证,1995年全家购买了非农业户口。村里就不在分田了,但自留山山权证却未收回去。现在政府征地把我家的自留山征了,可村里却未补偿给我,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得到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