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在漳州市,分公司在漳州市漳浦县(只有一个分公司,只开发一个项目,项目在分公司所在地)开发资质用的是总公司的名称原来暂定三级,后来由于延期了2次,不能再延期了,就想把它更改为房地产四级开发资质。但行政中心经办人员告诉我说,你公司的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用的都是分公司的名称,总公司又没有
我所居住的小区只有门卫和一个专门收物业管理费的,小区有掉车的,有家中失盗的,并且晚上半夜经常院内人声喧哗车子鸣笛也无人管理,作为业主该怎么办
我与他人合作开发一房地产项目,对方出地,我出钱建房,双方签订了联合开发协议书,协议书中强调,对方把土地作价换成一定面积的房子,由我把对方所分得的房子购买了,因此,我就拥有该房地产的全部股份。现该房屋已建成使用,但没进行土地过户也没办理房产证,请问我们的这种合作及协议方式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