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工资为别人提供反担保,另一个反担保人是借款人的妻子,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不是不能互相担保啊
我以工资为别人提供反担保,另一个反担保人是借款人的妻子,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不是不能互相担保啊。现在借款人不还款,我要扣工资,但是担保公司允许借款人的妻子作反担保是不是也存在审核问题,也应该负责人啊。
我家无男孩,我在家招的入赘女婿。结婚三年多了,有结婚证。孩子也随我姓。他户口也已拨到我父亲名下,现在我想从新立户跟父母的分开。我申请的是立我为户主,村里也开了介绍信,派出所说没有立女的为户主的。我想知道可以吗?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呢?
我是5月18日在本咨询网站提出问题:“求教:本人欲起诉江苏三级法院帮助邻居抢房,达成共同民事侵权,追究其连带责任,该如何办? ”的当事人,衷心感谢此后张琳律师在百忙中给我答复教导:“您好。您的诉讼不成立,不存在共同侵权。”只是还想进一步讨教:您这样肯定地说我起诉江苏三级法院的诉讼不成立,江苏三级法院与
2000我们本村年电业局在我家住宅并且是卧室两米半以内,建了一个我们本村用的变压器,请问一下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吗?对我们人体有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