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能多请婚假吗? 问 题:我是1986年2月3日出生的,2011年3月14日领了结婚证,属于晚婚的范围了吧。我在私人承包的幼儿园工作,园内规定只给老师们3天的婚假,但我属于晚婚范围能不能要求多请几天假期呢?(包括任何情况)
女方不算晚婚,男方年龄符合晚婚,二人在同一家单位工作,这个婚假时间怎么算?女方休三天的话,男方是不是应该按十天算呢,如果公司说因为女方不算晚婚,男方的婚假也只能是三天,这是不是不符合劳动法呢? 请知情人士解答一下,不胜感激!
女方不算晚婚,男方年龄符合晚婚,二人在同一家单位工作(福建省),这个婚假时间怎么算?女方休7天的话,男方是不是应该按15天算呢,如果公司说因为女方不算晚婚,男方的婚假也只能是7天,这是不是不符合劳动法呢? 请知情人士解答一下,不胜感激! 是否是一方符合,一方享受,双方符合,双方享受?
女,86年生,无工作;男,82年生,有工作。于2009年11月登记。请问,男方的婚假有几天,时效多久?女方在工作后能休婚假么?
之前看到过有说法定3天婚假的。想问下,最少能休到多少天?包含法定节假日吗?比如我十月一号结婚,本来就有7天法定假,想把婚假放在十月下旬度蜜月,可以吗(还是说结婚的当天就要算婚假并且一直休完不能断?那样国庆和婚假岂不是合二为一了太吃亏了)?
我计划在11年5月1日结婚,想从4月25日请假到5月8日,中间4月30日-5月2日为法定节假日。请问可以这样请吗?谢谢!